敲诈勒索法属于一类非法交易,一方当事人因为受到威胁,如果不这样做,就会造成恶劣后果,因而有动机从事这种交易。有时,威胁就足以构成这一罪行。虽然概述这一罪行的刑法典则有所不同,各种各样的威胁可能会导致对敲诈者的指控...
敲诈勒索法属于一类非法交易,一方当事人因为受到威胁,如果不这样做,就会造成恶劣后果,因而有动机从事这种交易。有时,威胁就足以构成这一罪行。虽然概述这一罪行的刑法典则有所不同,各种各样的威胁可能会导致对敲诈者的指控。然而,要证明犯罪行为的发生可能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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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机上交谈的女商人对勒索法有一些误解,例如认为犯罪仅限于暴力威胁。暴力,或者甚至暴力威胁,一般都不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受害者可能会被引诱参与这些交易,因为这些威胁会泄露信息,损害他们的职业、声誉,或者婚姻。这种犯罪也可能涉及到受害人受到威胁,说某人会在刑事诉讼中指证她,或者向移民局报告她的非法身份。一个担心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害的人甚至可能是敲诈的受害者。另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对敲诈的误解要违反法律,被告必须向受害人索要金钱。事实上,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一个人因索取包括珠宝、汽车或艺术品在内的多种财产而被判有罪。此外,要求一个人做某件事也可以归入这一犯罪范畴。例如,一个人威胁签订合同或实施性行为可能被视为敲诈的受害者。敲诈的一个方面往往因司法管辖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就是犯罪发生的时间点。在有些地方,当提出非法要求或主张时,即构成犯罪在其他地方,在根据勒索法定罪之前,必须进行交换。勒索通常很难证明,因为只有受害者的证词才是可用的证据。当指控完全基于威胁而没有发生交换时,尤其如此。在某些地方,勒索法已经改变戏剧性的是,人们相信这一罪行源于普通法。在那个法律体系下,敲诈是一种仅限于公职人员的犯罪。他们是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时犯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刑法已经扩展到允许普通公民被指控敲诈勒索,其他的则保持了犯罪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