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令是上级法院为了迫使下级法院、公共当局或政府机关做某事而下达的法院命令。或者,该令状也可以要求法院、当局或机关不做某事。本质上,请求令状的一方是在争辩另一方当事人具有以某种方式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没有履行...
委托令是上级法院为了迫使下级法院、公共当局或政府机关做某事而下达的法院命令。或者,该令状也可以要求法院、当局或机关不做某事。本质上,请求令状的一方是在争辩另一方当事人具有以某种方式履行的法定义务,但没有履行。因此,请求方被剥夺了合法的权利。委托书也被称为请求执行令状的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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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书籍的妇女请求委托书的一方通常被称为申请人,而另一方当事人则被称为另一方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证明他或她有合法权利命令被告采取或放弃某项行动。这通常需要证明该义务是公开的。此外,申请人通常需要证明该义务是强制性的,与自由裁量权相反。例如,假设被告提交了一份委托书,要求法院要求Anywhere公共教育委员会遵守一项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委员会必须如何分配由Anywhere市提供给学校的资金。被告可能会有一个有效的案例,因为涉及到的责任,城市资金的分配,是一项公共责任。此外,这项义务是强制性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必须如何使用城市基金。然而,假设本案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地方的公共教育委员会都可以"视情况"使用市政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要求很可能会被驳回。由于法律没有规定资金必须如何使用,因此它是自由裁量的。在自由裁量的案件中,不签发委托书委托书可以分为替代性的、强制性的或持续性的。替代性的委托书给了被告两种选择。他既可以执行被投诉的行为,也可以出庭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强制性的委托书,当被告未能遵守替代性的履行义务书时发出的命令。如果被告不能证明有足够的理由不履行所要求的行动,也可以签发强制令状。持续的授权令要求下级公共当局以有效的方式在未指定的时间内执行某项行为为了防止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