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你好,这是2017年第四十三期的财会文摘一周文摘推荐。我们每周的文摘推荐将会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前进行发送。
现在你还可以通过Pinboard: bookmarks for milkcold tagged ‘fa-digest’查阅最新的文摘推荐,如果喜欢使用RSS的可以点击这个链接订阅。以前的分享看心情和时间再整理进去吧。以往专题和文摘推荐可以参见文末的链接。
就我个人的理解,我觉得可以从两个角度对商业模式作出定义:
- 最通俗的角度——商业模式就是这门生意如何赚钱。这个问题是商业的本质,也是商业模式的本质。
- 从价值的角度——商业模式就是企业如何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和获取价值的过程。这个定义既有思考的深度,也抓住了核心的、本质的东西,它包含着三层意思。
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运作模式的提炼,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设计商业模式有着不同的方式,但是考虑的维度大都类似,要解决什么问题、面向何种客户、如何解决、建立何种门槛等。
浑水研究最新最空对象变为了纳斯达克上市企业OSI系统,这家美国安全设备制造商被浑水怀疑其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通过贿赂外国官员获得订单。
这一次浑水照常发布了研究报告,同时还制作了一段视频(由油管托管)介绍了本次的做空对象和研究报告中的核心内容。值得一提的是,视频开篇还用了1分多钟时间介绍了浑水对于自身作为short-seller做空者的态度:他们做的事情是market-based prosecution,使用市场的手段进行诉讼。
(大胆预测,三年内视频可能会大量出现在咨询、审计等领域,作为Word、PPT以外的第三种报告形式)
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布实施,将带来三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提高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其决策相关性;二是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提高审计质量,回应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持续经营、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关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2016年12月28日)
根据去年年底发布的新审计报告准则,2017年度A+H股上市企业的审计报告将会发生重大变化,EY发布了一期专业特刊介绍了国内审计准则更新后,审计报告发生的一些变化和最新的报告样本。
主要变化体现在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段变为第一段、期后事项的披露等。
相关的文章:
明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将变成这样,你造吗?审计报告新面貌示例
这不是一份汇聚金融知识和市场预测的书单,更像是金融人士对社会、历史、音乐、文化的汇聚,既有桥水基金Ray Dalio的Principles,也有以色列杰出政治家Shimon Peres的回忆录。如果你碰巧是音乐爱好者,这里也有爵士乐和小号专辑推荐。
提醒一下,目前这些书国内大都没有翻译版上市……
根据美国职业生涯学会的统计,80% 的职业生涯问题都不是职业生涯问题,而从我的经验来看,华人世界的这一比例超过 95%。他们的困惑不来自于工作本身,而是因为找不到自我。这可能与文化有关,华人与自己的家庭捆绑很深,从小到大,在学校、专业、工作、地点的选择上都容易受到家人的影响,他们可能等到 20 多岁才突然发现没有自己决策过,但那时面对的问题已经不再是考试就可以解决的;没有一份工作是完美的,你需要去判断、去了解、去决定。如果你找不到自己是谁,你就无法回答成年以后遇到的问题。
最近几次老友相聚都谈到了类似话题,我们已经在忙碌的大潮中开始迷茫,但又感觉已经到了该去面对什么的时候。对于这种职业迷茫,需要想明白想做”什么和“能做” 什么。想做什么,又分为价值(意义感,我做什么事情觉得有意义)和兴趣(我喜欢什么、热爱什么)两个维度;能做什么,是指你的性格和能力适合做什么,专业能力可以补充、学习,但其他的软实力可能很难在工作后发生很大变化的。
身边的案例:
德邦物流IPO过会,创始人系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具我所知,有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四种 1、验资报告就不用说了 2、审计报告(年度审计)包括工商用审计报告、税务需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 3、专项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是依据企业需求出具的相关报告 只了解这么多
···································^^····································
审计报告一般常用的分为二种: 1、外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审计和外汇审计:主要用于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申报和联合年检 2、内资企业的税审报告:主要是企业亏损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做的。 其余的审计报告还包括: 1、财产损失确认报告 2、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参考来源:中注协
整理:梧桐兄弟
本汇编包括无法表示意见23例,分别为:*ST秋林、*ST保千、*ST信威、*ST银鸽、*ST工新、*ST美都、*ST安通、*ST经开、*ST航通、*ST宜生、*ST中新、*ST藏格、*ST龙力、*ST林重、*ST围海、*ST欧浦、晓程科技、天翔环境、腾邦国际、*ST银河、安控科技、*ST信通、*ST天宝。
内控否定意见3例,分别为:*ST信通、*ST中珠、*ST银河。
具体内容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1、*ST秋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比较信息延续至报告期的认定
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贵公司上期财务报表项目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入成本等项目账面价值和发生额无法认定,也无法认定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和内部控制失效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因而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涉及对应数据的应收账款余额27,380.33万元,坏账准备1,480.66万元,其他应收款393,231.70万元,坏账准备388,237.67万元,存货14,654.56万元,跌价准备263.43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零,以及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等事项,因贵公司相关子公司已停止经营,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上述上期数据及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
2019年2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津财保13号)裁定冻结、查封或扣押贵公司及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津隆泰”)银行存款3.06亿元或相应价值财产,实际已冻结贵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定期存单3亿元及债券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0.03亿元。冻结案由系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诉天津隆泰保理合同纠纷,贵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对天津隆泰提供质押担保。2020年1月,贵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44号),判决贵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对天津隆泰承担质押担保责任,贵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为此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10亿元,影响2019年度利润-3.10亿元。由于诉讼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无法判断贵公司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
(三)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贵公司2019年度发生亏损5.3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6.32亿元,资产负债率214.63%,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11.97亿元,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报告期内,贵公司黄金珠宝业务经营停滞,对外借款全部逾期,欠缴税款,黄金业务子公司员工大量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多个银行账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重要子公司深圳金桔莱存货被查封扣押及其全资子公司海丰金桔莱被法院查封。此外,贵公司“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全部违约,无力兑付“18秋林01”第一期债券利息,因涉及诉讼事项,大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主要房产被查封,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虽然贵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贵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ST保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保千里公司目前大部分银行账户、重要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股权等已被冻结,银行借款、公司债券、供应商货款均已逾期未付,近三年连续发生巨额亏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连续为负数,财务状况已严重恶化,重整程序未能进入,终止上市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况表明,保千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审计报告日,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保千里公司就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保千里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无法确定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保千里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前董事长庄敏前期主导的对外投资、付款、关联交易等问题,涉嫌舞弊,庄敏失联至今,证监会于2017年12月因庄敏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无最终结果。由于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原值26.20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5.91亿元,净额0.29亿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率98.89%;附注五(四)所述,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原值18.50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7.63亿元,净额0.87亿元,其他应收款累计坏账准备计提率95.35%;附注五(八)所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原值30.36亿元,累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30亿元,净额0.06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累计计提率99.80%;附注五(十三)所述,商誉期末余额原值6.92亿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92亿元,净额0.00亿元,商誉减值准备累计计提率100.00%。由于上述交易和事项与前期问题相关,我们无法确认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2)2019年4月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保千里公司于2015年至2017年9月期间未披露有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的关联方20家,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销售收入共34.09亿元,相应利润共14.74亿元。由于有关关联主体失联,保千里公司未能提供充分、必要的资料证实上述关联关系的存在和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我们无法确认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列报的恰当性。
(3)由于前期问题的影响重大、广泛和持续,导致保千里公司保持财务报表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已经失效,我们认为除上述事项外,保千里公司财务报表可能还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错报。
3、*ST信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致使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由于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信威集团公司人员流失情况严重,造成信威集团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运行,无法有效降低财务报告错报的风险,同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致使信威集团公司无法提供多项重要财务资料,我们也未能实施有效的函证、监盘及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该等财务报表项目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等,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因向海外项目运营商和其股东提供担保而承担了代偿义务,信威集团公司2019年被相关银行扣划保证金存款107.54亿元,形成巨额损失,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84.36亿元,于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3.30亿元,且存在大量逾期债务。
此外,信威集团公司2019年买方信贷海外业务依然处于停滞状态,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无确切进展,面临退市风险。
4、*ST 银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担保披露的充分性和合规性
2020 年 4 月 7 日,银鸽投资收到河南省证监局有关违规担保的警示函,认定银鸽投资为其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69,9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了担保。
该担保未经银鸽投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亦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公告。由于银鸽投资的相应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银鸽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尚需披露的担保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大宗贸易业务
如附注十二、(二)所述,银鸽投资 2019 年度按照净额法确认大宗贸易业务收入 3,614.96 万元,与之相关的交易发生额为266,848.57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大宗贸易相关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 103,042.08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 13,070.42 万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104,234.72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应付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均已逾期。
我们无法就这些大宗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交易对手是否与银鸽投资存在关联方关系,以及相应款项的范围、可回收性及偿付的必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
如附注五、(五)所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鸽投资对河南大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大乘”)、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和河南福雷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福雷沃”)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7,612.90万元、12,790.86 万元和 3,498.03 万元。
河南大乘、四川银鸽和河南福雷沃 2019 年度向银鸽投资销售金额(含税)分别为 81.86 万元、9,893.66 万元和 1,915.26 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 2019年年度报告 65/183 当的审计证据。
(四)与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诉讼
银鸽投资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具 40,008.00 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给大宗贸易客户河南融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融纳”),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同时记录相同金额的预付款项。河南融纳于 2019 年 7 月 1 日背书给北京通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冠”),2020 年 4 月 3 日该票据状态显示逾期拒绝付款。2020 年 4 月 17 日,银鸽投资收到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 11 民初字第 15 号应诉通知书,北京通冠请求法院判决银鸽投资向其承付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人民币 40,008.00 万元。
我们无法就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预付款项的可收回性、应付票据偿付的必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ST 工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重大事项之(四十二)所述,工大高新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813,798,773.3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952,535,591.99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连续为负数,财务状况持续恶化;由于债务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连带责任,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工大高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重大事项之(四十九)所述,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列报信用减值损失109,346,340.07 元,列报资产减值损失 1,920,040,188.15 元,主要系对往来、存货、预付的设备款单项计提了减值损失,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减值测试的相关假设主要系未来发展的判断,而其判断过程缺少适当的客观证据。由于审计范围受限,我们对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存货无法实施盘点程序、对应收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应付款项等无法执行函证程序,也无法实施其他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述损失列报予以确认,亦无法对工大高新合并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列报数予以确认。同时汉柏科技有限公司面临较多诉讼及担保事项,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其对逾期债务未充足计提逾期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重大事项之(三十九)所述,截止2019 年 12 月 31 日工大高新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和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324,681.82 万元,为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9,000.00 万元,工大高新 2019 年度对上述为工大高总和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计提了 164,651.21 万元的预计损失;对汉柏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计提了 177,091.62 万元的预计损失。工大集团的资金占用余额为 76,212.30 万元,工大高新 2019 年度对资金占用未新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及担保损失的预计缺少适当的客观证据。我们无法就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未来可收回性及违规担保以及对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可能形成的担保损失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未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资金占用提取的坏账准备及对外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项目数据作出调整。
6、*ST 美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MeiduAmericaInc 公司 2019年度经营情况、资产状况
美都能源全资子公司 MeiduAmericaInc2019 年度营业收入648,505,661.43 元,营业成本400,092,849.1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391,640.62 元。MeiduAmericaInc 注册地在美国,我们无法到达被审计单位现场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对上述经营业务的经济实质以及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收及预付款的可回收性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MeiduAmericaInc 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806,602,369.77 元,由于我们无法对油气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实施监盘、观察等满意的审计程序,对这些资产确认和计量、实际使用和损耗状态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本年发生额,以及应收、预付款项、油气资产、存货等资产负债项目的年末余额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 所述,MeiduAmericaInc 截至 2019 年 12月 31 日油气资产账面价值 7,335,450,085.40 元。我们未能获取对该项油气资产开展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与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实施重新计算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项油气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资产减值损失、油气资产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7、*ST 安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
安通控股公司 2019 年度亏损严重,面临大量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且重要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于 2019 年 12 月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母公司于 2020 年 3 月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虽然安通控股公司管理层已经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安通控股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违规担保及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 所述,上市公司未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以安通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名义作为担保人对外提供融资担保,并且多项担保已涉及诉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通控股公司已发现的违规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07,341.60 万元。本报告期对违规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67,858.79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安通控股发现的违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56,879.95 万元。
对于违规担保事项,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确认安通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同时我们无法判断安通控股公司对外担保的有效性和计提预计损失金额的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三)资产减值损失和预期信用损失
安通控股公司 2019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93,995.00 万元,其中对于大股东资金占用形成的余额130,872.47 万元全额计提损失。由于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的确定依赖公司管理层的判断,虽然我们执行了相应的程序对资产减值事项进行查验,但无法判断 2019 年度的减值情况是否公允反映。
(四)收购广西长荣股权事项
安通控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安盛船务收购广 2019 年年度报告 81/222 西长荣 100%股权的议案》,收购价格为 4.05 亿元。2019 年度,广西长荣收入为7,680.03 万元,净利润为-24,333.77 万元,影响广西长荣本报告期利润的主要因素为各类资产的减值,金额为-21,784.87 万元,占收购时点净资产的比例为 55.51%。由于广西长荣的资产减值金额较大,减值时点与收购时点间隔较短,我们无法判断安通控股公司对广西长荣收购价格的公允性。
(五)比较信息延续至报告期的认定
安通控股公司 2019 年度的部分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存在较大的偏差,且未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同时,根据安通控股公司向我们提供的关联方及其交易清单,我们将该清单的信息与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进行对比,无法判断该清单编制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上述事项的影响可能非常广泛,我们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数据的影响程度。
8、*ST 经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所述,长春经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以子公司持有的定期存款质押方式为第一大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锦源”)借款进行担保。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万丰锦源借款担保而质押的定期存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95,240,000.00 元,占长春经开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金额比例达到 34.98%。但是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长春经开被质押的定期存款的可回收性以及是否存在预期信用损失,我们也无法确定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或负债。
9、*ST 航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航天通信连年亏损,财务状况持续恶化,2019 年 12 月 31日账面反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负 1.47 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2.65 亿元。此外,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航天通信于2020 年 3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ST 航通股票退市风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显示:“公司经审计的 2016-2018 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8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19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或者期末净资产为负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由于上述情况,我们无法判断航天通信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航天通信于 2016 年完成对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58.68%股权的收购,形成商誉 7.57 亿元。因智慧海派虚构业务、虚增利润,航天通信重述了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在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智慧海派长期股权投资 14.53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在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上述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航天通信于 2019 年 11 月以债权人身份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申请智慧海派破产清算。2019 年 11 月,南昌中院受理航天通信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航天通信不再将智慧海派纳入合并范围。2019 年 12 月 31 日,航天通信账面反映应收智慧海派的余额合计为 13.26 亿元。在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时,航天通信在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收智慧海派的余额 13.26 亿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上述 14.53 亿元对智慧海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调整确认至 2019 年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 7.57 亿元商誉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调整确认至 2019 年度。我们无法就航天通信于 2019 年度计提上述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处理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0、*ST 宜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宜华生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字 202016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发现,宜华生活公司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我们无法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生活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无法对宜华生活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无法判断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因此对宜华生活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11、*ST 中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截至报告出具日,中新科技公司管理层确认关联方-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新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占用中新科技公司资金事项尚未解决,以上关联方共占用资金本金66,193.70万元,应计利息4,343.42万元,尚未归还。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主要系通过中新科技公司的供应商转款给关联方形成,由于中新科技公司未提供形成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链,我们未能获取充分证据证明上述金额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新科技公司合并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为116,214.41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55.59%,账面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63,544.25万元,我们实施了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发出函证金额合计111,408.2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由于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未收到回函108,163.92万元,回函不符3,244.35万元,我们未能通过函证等有效程序确认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是否可收回,我们也未能通过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是否可收回,由此无法判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三)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新科技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83,318.66 万元,并计提了坏账准备 40,153.25 万元。由于中新科技公司未提供形成其他应收款的完整证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我们无法核实该款项是否可收回,无法判断其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合理。
(四)2019年12月31日,中新科技公司账面预付账款余额25,326.4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共收到预付账款函证回函金额为18.32万,占预付款余额的0.07%,由于中新科技公司未提供形成预付账款的合理证据,我们无法核实该款项是否可收回,无法判断预付账款是否与中新科技公司经营相关,是否具有真实采购交易背景。
(五)2019 年度,中新科技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发生存货盘亏、报损金额 16,962.44 万元,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核实该事项的真实性。
(六)由于以下导致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因素,我们未能获取充分证据,以判断中新科技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
1.中新科技公司2019年度账面净亏损195,159.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54,870.65万元,至报告日未见明显改善。
2.中新科技公司自2020年1月起处于基本停工状态,截至报告出具日,中新科技公司尚未启动复工复产。
3.截至报告出具日,如附注九、2所述:中新科技公司及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被列入多起法院执行名单;
4.公司与邳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建设有限公司、江苏融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组终止,目前没有新的确定的重组计划,未签订新的重组协议。
12、*ST 藏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所述,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藏格控股非经营性资金余额 57,599.53 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35,151.80 万元),其中:(1)2019 年自非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转入的金额为 26,488.28 万元(同时转入坏账准备),(2)藏格控股管理层认定应收烟台华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957.34 万元、应收格尔木藏华大颗粒钾肥有限公司 15,153.91 万元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我们了解到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出现重大信用违约事实,前述应收款项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扣除前述已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外,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85,303.63 万元,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 26,540.67 万元,预付账款年末余额 13,402.96 万元。
如附注十四、3 所述,藏格控股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 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 号),其中认为藏格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我们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有关的重大缺陷已得到显著改善。
我们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应收款项的商业实质、真实性、完整性、存在性、不符事项、计量(包括减值、会计分期)等存在重大疑虑,截至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对上述疑虑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由于受到上述审计范围的限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应收款项及其期末、期初信用减值损失的完整性、准确性认定,以及对与之相关联的交易账户或披露的影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替代性程序。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9、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31 日,对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铜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255,676.4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6.74%、占净资产的 32.64%;如附注十四、1、“债务重组所述”,巨龙铜业的控制权由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清偿对藏格控股的债务为目的将巨龙铜业37%的股权转让给藏格控股;如附注八、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所述,巨龙铜业存在逾期负债、对关联方承担 30 亿元担保余额,且未计提逾期信用损失;由于缺乏资金,矿区已停止建设和开采;巨龙铜业尚未筹集足够的资金或者有明确的应对计划,以清偿债务及维持业务正常运营,巨龙铜业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对巨龙铜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存在重大疑虑,截至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对上述疑虑事项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
由于受到上述审计范围的限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与计量、后续计量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交易账户或披露,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执行替代性程序。
13、*ST 龙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持续经营的适当性
龙力生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4,046,853,091.08元,净营运资金-4,644,745,647.9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龙力生物连年亏损,因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多起诉讼及索赔,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和查封,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附注十、十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龙力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审计报告日,龙力生物尚未提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未来应对计划及相关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判断龙力生物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对外担保、对外资金往来、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龙力生物存在大量对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以及对担保对象进行代偿等事项,并因违规担保涉及多起诉讼。截至审计报告日,龙力生物仍未对上述事项的实质及其是否与资金往来对象、担保对象存在关联方关系提供充分的说明或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资金往来和担保事项的商业实质、对外担保的有效性以及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由于龙力生物缺乏与关联方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无法就龙力生物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重大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到限制
由于龙力生物未能提供有关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部分资产余额的完整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对相关资产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同时,我们无法对龙力生物 2019年12月31 日负债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龙力生物 2017 年度在营业外支出列示自查调整损失发生额为2,727,061,133.88 元,2018 年度在营业外支出列示自查调整损失发生额为 1,577,389,611.87 元。合计影响 2019 年初未分配利润-4,304,450,745.75 元。截至审计报告日,龙力生物尚未就该等事项提供解释和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就这些调整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龙力生物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1 号)。因龙力生物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预计调查结果对龙力生物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4、*ST 林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林州重机于 2019 年 11 月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9141 号),因林州重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林州重机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林州重机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说明所述,林州重机对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3.70 亿元,我们虽然对诉讼事项实施了检查相关合同、法律文件、以及与管理层、公司法务人员以及诉讼律师进行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林州重机上述对外担保损失金额以及担保损失的追偿金额,以及对林州重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5、*ST 围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围海股份 2018 年、2019 年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以定期存单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和关联方融资进行担保。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质押的定期存单合计 60,000 万元,银行回函显示已被划转至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围海股份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我们无法就围海股份解除上述违规担保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存在的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围海股份尚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违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1,822.37 万元。除上述第 1 项所述 60,000 万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外,围海股份对其中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担保事项按照涉案金额的 50%计提了预计担保损失 5,911.19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相关诉讼和仲裁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就预计负债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围海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 2019051 号),目前该案件尚在调查之中,未出具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围海股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二)所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