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原则是一个法律概念,它认为某些活动与可接受的做法相悖,以致法院可能认为这些活动是非法的,而无需调查违法方的意图。过失和反垄断法是最常见的情况,适用本身的原则。定价是一个主要的例子关于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
本质原则是一个法律概念,它认为某些活动与可接受的做法相悖,以致法院可能认为这些活动是非法的,而无需调查违法方的意图。过失和反垄断法是最常见的情况,适用本身的原则。定价是一个主要的例子关于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过失本身规定,如果被告违反了旨在确保安全的州法令,过失本身就规定了过失的假设。简言之,本质原则遵循这样一种信念,即某些行为的本质是错误的,并且实行这种方法的个人或实体应该本能地知道实践是错误的,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
女商人在使用手机通话时,本质原则的概念通常适用于适用反垄断法的商业环境。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通常称为《谢尔曼法》,严格限制美国的垄断。谢尔曼法案和其他反托拉斯法统称为竞争法。根据这些法律,公司不能通过定价或以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手段故意破坏竞争来不公平地限制某一行业的贸易而其他反垄断法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整个经济,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重的反垄断违法行为,不需要法庭调查来确定其违法性。同样,企业或行业本身的反垄断违法意图也无关紧要。如果企业,集团企业或整个行业进行此类行为被视为严重违反反托拉斯法,这种行为通过本身原则自动被视为非法违反反垄断法本身原则的例子包括故意操纵市场价格牟利,即所谓的价格操纵,给某些投资者造成极高的进入壁垒,以及故意垄断一个行业,损害消费者利益。竞争法和本质主义的概念并不仅仅存在于美国。许多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法律法规来反对不公平贸易。欧洲国家作为欧盟的成员国,有《罗马条约》澳大利亚有《贸易惯例法》。在这些国家和工会中,本质原则采用法律确定性和结果可预测性等概念的形式。在这些概念下,对其本身的理解也同样适用,因为某些活动很容易预测违反反托拉斯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