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法因管辖地而异,但通常是严格责任侵权,这意味着原告无需证明被告的过失,以弥补所遭受的损害。产品责任索赔必须仅证明被告因产品在离开制造商或卖方控制时存在缺陷而遭受了某种损害,只要卖方是有关产品的正规销售...
产品责任法因管辖地而异,但通常是严格责任侵权,这意味着原告无需证明被告的过失,以弥补所遭受的损害。产品责任索赔必须仅证明被告因产品在离开制造商或卖方控制时存在缺陷而遭受了某种损害,只要卖方是有关产品的正规销售商。此外,原告必须证明他或她是以可合理预见的方式使用该产品的。因此,被告方在上述情况下不要求被告方对产品的损害承担责任例如,原告可以购买一辆摩托车,改装发动机,使其动力更大,在改装发动机的过程中,他或她可能造成了导致伤害的缺陷,被告方将对此进行辩论,如果陪审团相信这一点,将导致被告对所受伤害的辩解但是,发动机改装的事实并不能自动产生有效的产品责任抗辩,而是,原告仍然可以证明造成损害的缺陷与他或她对发动机的改造无关。被告可以采用的另一种产品责任抗辩是原告以不可预见的方式使用产品这里的重要考虑是,当损害发生时,产品的使用方式不仅是非典型的,而且是完全不可预见的。继续以摩托车为例,如果原告在驾驶摩托车越野时因摩托车的缺陷而受到伤害,这可能不会构成有效的产品责任抗辩。虽然摩托车是在铺面道路上行驶,可以预见的是,消费者可能会将其带到越野道路上,这种产品责任抗辩可以有效运用的例子很容易想象,如果原告在使用电动切割刀砍柴时被电刀刺伤,如果消费者购买一把电动雕刻刀在树上使用,法庭很可能会认为这是不可预见的
-
发表于 2020-09-29 10:31
- 阅读 ( 574 )
- 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