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国家都遵循版权条例,规定在屏幕上看到或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字体不是艺术创作,因此不受版权保护。然而,字体设计策略的计划被认为是艺术性的,是可以版权保护的。因此,要想为字体版权,作者必须保护它在软件程序中的计划或...
大多数国家都遵循版权条例,规定在屏幕上看到或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字体不是艺术创作,因此不受版权保护。然而,字体设计策略的计划被认为是艺术性的,是可以版权保护的。因此,要想为字体版权,作者必须保护它在软件程序中的计划或成分。字体编写软件程序和大纲字体编辑器,或决定字体形状和性质的数学代码,都被认为是有创造性的作品,因此是有版权的,默认情况下,作者最终将拥有一个字体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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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出售或分发的软件程序或字体编辑器大纲的女性可能会受到许可证的保护。大多数字体编写者使用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这是作者编写的一份定义用户权利和限制的文件虽然EULA是自拟文件,但建议咨询律师,以确保所使用的语言能够充分保护作者的权利。此外,EULA可能在其原籍国得到承认,但国际间的法规可能有所不同,EULA也没有得到一致认可。虽然版权是最常用的保护版本,但它们也是最模糊的。一些国家可能允许字体或字体受外观设计专利而不是版权的保护。设计专利是一种有用的、通常是强大的替代品,当人们无法为字体提供版权时许多国家认为一件作品从创作之日起或在适当的政府机关登记时就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例如,欧洲联盟成员国的作品在其存在的头三年内自动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可以通过注册再延长25年。近年来,两项国际版权公约使世界各地的人更容易获得版权这是《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UCC),或在成员国首次出版作品或在首次出版后30天内在成员国出版作品的,可要求《伯尔尼公约》和《联合国宪章》的保护。UCC特别允许成员国的版权法中的任何形式通过签署版权来履行。国际条约有助于改善各成员国的国家版权法。然而,它们并不凌驾于创作者的地方法律之上。在寻求对字体进行版权保护时,找出东道国的版权法和影响它的国际协议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