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公约》是一项由30多个国家批准的国际条约。该条约由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起草。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打击互联网和计算机犯罪包括侵犯版权、儿童色情和盗版特权信息。由于网络犯...
《网络犯罪公约》是一项由30多个国家批准的国际条约。该条约由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起草。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打击互联网和计算机犯罪包括侵犯版权、儿童色情和盗版特权信息。由于网络犯罪可能发生在多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欧洲委员会与美国、加拿大和日本一起,制定了一项利用多个国家执法资源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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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3日,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会议,讨论国际网络犯罪问题。讨论的重点是试图将传统刑事法律和法规适用于不断发展的全球社会所带来的法律挑战。会议确定,成员国的传统刑事诉讼程序在单独运作时是不够的,欧洲委员会指定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称为欧洲犯罪问题委员会(CDPC),在国际范围内分析法律和政策的具体要点。审查的领域包括《公约》规定的特定类型的犯罪关于网络犯罪可以解决成员国的刑法问题,国际管辖权问题,以及成员国之间在调查和证据方面的合作。欧洲委员会授权市计委就这些具体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起草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成为《网络犯罪公约》,后来被许多成员国通过和批准《网络犯罪公约》由4章48条组成,详细阐述了条约的范围和范围,其中概述的具体犯罪或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包括滥用技术设备、欺诈、伪造、儿童色情制品、侵犯版权、协助和教唆以及公司责任问题该条约第13条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颁布法规惩罚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