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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特别讨厌(某些)培训班出来的人
一个劲吹嘘自己工资高,
我认识的dalao没一个谈工资的,因为没必要
正是因为没底气,所以才这样说
(2017/8/21 8:50 补充:为什么很少见工资高的程序员炫富?看看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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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和谐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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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段话可选择性无视
实际上我是很厌恶某些培训班的
为咩?
因为他们拉低了行业平均素质,或者说,从那出来的人拉低了平均素质
当c++火的时候,他们一个劲捧c++,当java火的时候,他们一个劲捧Java,当Python开始在中国流行的时候,他们又开始“号召”学Python
为毛现在那么缺人?
不是缺乏码农,是缺乏高端人才
就是这群培训班,他们提供了大量低端人才涌入市场,所以才导致需求方大大低估了人才劳动力的价值
举个例子:某天某人来我们团队一个向外开放的群来问某企业数据保护软件破解,有没有人接单?我们报价1w。他五百都嫌多,还说1w他都能买好多个源码了。
呵呵我就笑笑
虽然某些良心的培训班确实提供了一个平台,给某些人留了条出路。
但素质真不敢恭维,很多培训班出来的人,只会调API,其他的一问三不知,根本就没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就是我对培训班的吐槽,觉得很偏激?偏激就对了,因为是吐槽嘛对不
我这番话说得确实有失偏驳,但我就想表明一个观点,非985211出来培训的,基本不可能月入10w,恐怕1w都不太可能
我知道某些人可能不喜欢看这些,没关系。请点击左上角返回键
(补充:去网上某些正规平台学习例如i春秋,fishc论坛,慕课网,网易云课堂等等。搜索你想学的课程,点击免费课程,搜索结果出来的第一个就是你想学的东西。我就是这么学出来的。别去培训班,真-害人不浅,我一个朋友就是活生生的教训,惨痛的教训
(补充2:Python什么的,不就是随随便便玩着学就学会了的嘛?还用去培训班?
(补充3:某些培训班鼓吹的某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等,说实话,由于没数据,小公司还真玩不转。什么?你说你要去大公司?那你去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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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打算学哪种软件测试工具,不过就目前软件测试发展的趋势来看,比较流行的就是惠普的自动化测试工具Loadrunner、QTP,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用这些工具进行测试,很多企业也重视员工对这些工具的掌握程度。如果你致力于在软件测试这个行业发展,做一名资深的软件测试工程师,这两个工具学会了是很有帮助的。
我一个朋友参加了广东软件评测中心举办的这些测试工具的培训,反应效果很不过,师资都是惠普那边的老师,你要是想在广州学习与工作的话,可以上网去查查那个培训单位,说不定会对你很有帮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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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其宗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广州大学二级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的,目的是对华软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估,体现我院对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学业表现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在综合测评成绩中分别占70%和30%。
第四条 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素质最主要的依据之一,各年级同专业(同班)的学生按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第五条 综合测评参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旁听生、延缓毕业生不参与测评。经学院批准试读者,其综合测评只算成绩,不参加排名。
第六条 我院综合测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准确、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章 学业表现测评
第七条 学业表现分由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表现分=基本分-扣分。该项得分乘以70%后记入总分。
第八条 学业基本分根据一学年的所有课程总评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学业基本分=A科成绩×A科学分 + B科成绩×B科学分 + … / A科学分 + B科学分 + …
(其中,考查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计算,所有课程补考及格者均以65分计;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则以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体育课成绩,按优、良、及格、达标、不达标五等计95、85、75、65、55分,经批准免修体育课或体育达标测试免试者以75分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者予以扣分:
凡所修课程不及格者,每科扣1分。
第十条 各系的教育教学实习、实验操作、社会调查、野外实习、专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均计入综合表现部分。
第三章 综合表现测评
第十一条 综合表现包括行为表现和突出表现两个方面,占总分比例为30%。综合表现分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表现分=行为表现×10% + 突出表现分×20%
第十二条 行为表现由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行为表现=日常行为的基本分-扣分,其中,日常行为的基本分为100分。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予以扣分,扣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行为表现得分乘以10%后计入总分。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参加非法团体宗教、或因违反治安管理条列被公安机关拘审或受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行为表现以0分计,并取消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资格。
2、凡因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内团内通报批评处理,以及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党留团察看和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凡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暑期社会实践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请假而缺席或不提交调查报告者,每次扣4分。
4、违反院纪院规,受班级、系、学院公开批评者,分别扣3分、5分、10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者,分别扣20分、30分、40分、60分。凡受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违规电器1次:系通报批评;违规电器2次:学院通报批评;违规电器3次:学院警告处分)
5、凡在公共场合男女交往中行为不雅,经教育不改者,扣10分。
6、每旷课(含实验课的教学实习)2学时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新生早读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2学时只能评学生奖学金三等奖,使用违规电器1次等违纪行为的在评优时进行降级,如果是三等奖的还是三等奖。
7、凡因宿舍脏、乱、差,在文明宿舍评比中不达标,该宿舍成员每人分别扣3分。
8、凡在课室、宿舍、饭堂、学生活动中心等学院公共场所吸烟、酗酒者分别扣5分。
9、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宿舍作息制度者, 有明确违纪责任人的,责任人扣5分/次,未明确责任人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3分。非责任人,不扣分。
10、观看不健康的网站扣6分,利用网络等编制或传播不良信息、谣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2—10分。
11、破坏学院公共设施和公共设备(录音、录像、投影、实验用品;宿舍、饭堂、图书馆等场所的公共物品和建筑),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2、深夜甚至通宵玩网络游戏者,每次扣5分。
第十四条 突出表现包括专业技能、创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五个方面,各比例如下:
突出表现各项得分之和乘以20%后计入总分。
(一)专业技能:
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分细则(应包括专业学习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表达能力、择业技能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技能)。
有下列情况者予以加分:
1、非外语专业的非艺术类学生获得英语四级证书者加10分,获得英语六级证书者加15分。
2、参加软考(专业等级考试)获得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10、15、20。其他专业技能可以看“综测加分汇总参考”。参加者按该等级的三等奖一半分计算,最低计2分。(若参加的比赛是晋级比赛,不累加,以最高分计算)
专业技能最高分为25分,如同专业最高分不足25分,以实际分计算,如同专业最高分超过25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专业技能分 = 本人实际得分/专业个人最高分× 25
(二)创造能力:
1、向校级及以上正式出版社发行的非学术性报刊投稿被录用者,每篇计2—8分;向学院级刊物投稿被录用者,每篇计1分。同一稿件只计一次分,累积不超过10分。
2、参加院内外组织的科技知识、学科竞赛及小制作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分,省部级计20、15、12分,市级计15、12、10分,校级计12、10、8分,院级计10、8、6分,系级计6、4、3分。参加者按各级获奖最低分的一半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优秀奖和特等奖可以看“综测加分汇总参考”。
3、在全国、省、市、校、学院学术刊物、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者,国家级计30分,省部级计20分,市级计15分,校级计10分,学院计8分,系级计5分。
4、参加学校科研项目研究及开发,每参加一个项目按表现加3—5分。
5、与教师合作出版书籍或参与课题研究,一次加3分;与教师合作发表了论文获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分,省级计20、15、12分,市级计15、12、10分,校级计12、10、8分,院级计10、8、6分,系级计6、4、3分。
6、创造能力最高分为25分,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不足25分,以实际计算,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超过25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创造能力分 = 本人实际得分/专业个人最高分× 25
(三)组织管理能力:
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按其工作量和表现评出优、良、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所加分值最高分不得超过其等级最高分(身兼多职者只取其最高分,不能累加),完全不称职者可不加分。考核评优的比例:优10%;良20%;称职65%;基本称职或不称职5%。
学生干部加分按照以下等级结合考核等级给予相应加分:(详情请看系下发的考核分数。)
1、 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学院新闻中心、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的学生干部加分分值为5-15分。
2、 系分团委、学生会、党支部的学生干部加分分值为5-13分。
3、 院级学生社团(协会)学生干部加分分值为4-11分,系级学生社团(协会)学生干部加分分值为3-9分。
4、 班级学生干部(包含舍长)加分分值为3-10分。
5、各部门办公室助理(含行政部门服务队管理层,不包含服务队队员、志愿者和勤工奖学岗位)加分分值为4-10分。
(四)文体能力:
1、参加院内外体育竞赛(包括传统的体育项目及高尔夫球、网球、保龄球、台球等)获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分,省部级计20、15、12分,市级计15、12、10分,校级计12、10、8分,院级计10、8、6分,系级计6、4、3分,破记录者按相应等级的一等双倍分计,参加者(含裁判)按各级获奖最低分的一半计分。
2、参加各级文艺演出获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分,省部级计20、15、12分,市级计15、12、10分,校级计12、10、8分,院级计10、8、6分,系级计6、4、3分,参加者按各级获奖最低分的一半计分。
3、参加校内外各种选美比赛,形象设计大赛,司仪大赛,DJ大赛、主持人大赛等,获按冠亚季军者,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分,省部级计20、15、12分,市级计15、12、10分,校级计12、10、8分,院级计10、8、6分,系级计6、4、3分,参加者按各级获奖最低分的一半计分。
4、参加文艺、体育运动队并坚持训练者计4分。(不超过3个)
5、文体能力最高分为15分,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15分,以实际分数算,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超过15分,则按以下公示计算:
文体能力分 =本人实际得分/专业个人最高分× 15
(五)社会实践能力:
1、积极参加校、学院义工活动或公益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最高10分。(需提供证明)
2、坚持参加文化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加2分。不超过3个。
3、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称号计10、8、6、4、2分。
4、凡在公益事业、无偿献血、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给予酌情加分,最高10分。参加学院无偿献血6分/次。
5、见义勇为、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以及在危急情况下舍己救人、抢救国家财产者,根据实际情况加5—15分。
6、社会实践能力最高分为20分,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不足20分,以实际分计算,如同专业个人最高分超过20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
社会实践分 = 本人实际得分/专业个人最高分×20
第四章 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统一在每学年开学的五周内完成,毕业班最后一学期的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工作在毕业前进行。
第十六条 每位学生必须认真地按照综合测评的两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总结和测评,列出本人各项基本分、加分和扣分,并将自评结果交班级审议。
第十七条 各年级专业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各班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考勤员)和3名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十八条 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的职责为,设置学生综合测评记录本,及时记载学生的表现,每两个月对记录进行一次小结和公布;每学期初对记录进行一次汇总和公布,同时对本班学生填报的综合测评表格进行核实、更正或补充,将初评结果向学生公布,允许学生在三天内提出质疑,如有错漏,经核实准确后,应予更正,并公布第二榜。
第十九条 班的综合测评结果要报学生处备案。每学期的综合测评结果均填入学生综合测评手册,由学院保存,在毕业前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 凡因同一事由多次获奖或符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因同一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分或有两条以上的条款规定要扣分的,扣分只计最高一种。获得省、市、校和学院优秀荣誉称号的个人,若其评比依据为综合测评结果,则不进行加分。
第二十一条 此条例中涉及到的各类比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获奖作品等级认定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凡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除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外,另在其总分中扣 5—10分,并取消学年评奖评先资格。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对学生的齐抓共管,任何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可随时向学院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情况,学院有责任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酌情对学生进行加分和扣分。同时,学院一级学生组织也有责任提供有关学生干部的情况,配合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 凡获奖者和获得各种资格及等级证书需加分者,必须提供证书或有关证明。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系可以在遵循此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的实施细则,报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编辑:新媒体工作部 林柳媛 黄雯婷 周志贤
初审:分团委学生副书记 曾镕豪
复审:分团委副书记 刘家敏
终审:党总支书记 徐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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