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Doe"作为匿名或身份不明的人的名字,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英国,当时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法律文件中,以保护证人的身份。法律文件中的假别名的概念其实相当古老,例如罗马人,"John Doe"在法律诉讼中有自己的版本。这个名...
"John Doe"作为匿名或身份不明的人的名字,可以追溯到13世纪的英国,当时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法律文件中,以保护证人的身份。法律文件中的假别名的概念其实相当古老,例如罗马人,"John Doe"在法律诉讼中有自己的版本。这个名字最初的选择可能是因为它不起眼;世界上每个国家对"John Doe"都有自己的地区性变体,从中文的
Mou到阿拉伯语的Fulan ibn Fulani。

";John Does";通常是指尚未被确认身份的谋杀案受害者。使用化名有很多原因。在第一种情况下,"John Doe"用于指无法确认身份的人,例如谋杀案受害者或犯罪的证人,他没有站出来。一般来说,有关此人的身份信息将被公布,希望有人能认出他,从而使执法部门不再使用"John Doe"并使用此人的真实姓名。使用不加区分的姓名可以让人们集中精力于受害者的实际识别特征,而"Jacob McNamara"这样的别名则会让人困惑而且可能会分散注意力。这个别名在法律诉讼中也被用来保护那些不想被识别的人。这类别名通常用于刑事审判中,比如有人担心报复,陪审团成员有时在讨论刑事审判时被称为约翰,以便他们无法识别和施压。当某人的名字与案件无关时,也会使用这个名字。报纸也会用约翰·多伊来形容那些无法合法识别身份的人,比如强奸受害者。人们还用约翰·多伊作为占位符名,指代不存在的人例如,律师可能会引用一个涉及无名氏的假想情况来解释为什么他或她的案子应该在法庭上得到支持,或者在陪审团的眼里加强论点。有人可能会说一部电影可能会上诉给一个无名氏,也就是说它会满足普通人或普通人的口味。约翰的对手是简,一个身份不明的女性或年轻女性。Baby Doe是一个婴儿或非常年轻的不明身份的人,Roe、Smith、Jones和Noakes有时与John、Joe等名字连用,有些人还用"johncitizen"或"joeblow"这个别名来形容一个普通的或普通的个人;例如,政治辞令通常以神话中的约翰公民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