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受益人是指在所有先前受益人的利益用尽后,有权从信托中获得支持的个人或实体。此时,剩余受益人对信托中剩余的任何资产享有债权,这类安排通常非常有效,可确保遗产的所有资产最终以原所有人希望的任何方式使用,有时可能...
剩余受益人是指在所有先前受益人的利益用尽后,有权从信托中获得支持的个人或实体。此时,剩余受益人对信托中剩余的任何资产享有债权,这类安排通常非常有效,可确保遗产的所有资产最终以原所有人希望的任何方式使用,有时可能涉及多代受益人

商人通常会带着公文包,剩余受益人是一种确保一旦主要受益人不再需要信托中的资产,授予人仍然可以指定这些资产的最终用途。例如,授予人可以为子女预留住所,规定子女终生可以在该财产上生活。信托安排可要求信托承担所有赡养费和维持费以及缴纳财产税。当子女去世或出于任何原因自愿放弃财产时,信托中的规定可以呼吁将财产遗赠给一个被称为剩余受益人的慈善机构。使用剩余受益人协议可以适用于信任除财产外,该安排还可能涉及股票、债券和安排中包含的任何其他金融资产。这就有可能确保根据投资回报从信托中获得的现金支出可以首先支付给授予人的子女,如果子女死亡,则可采用剩余受益人安排,以确保设保人的配偶能够在其余生留在家庭住宅中,并规定在配偶去世之前不得出售财产和支付收益通常,剩余受益人的概念是确保授予人希望提供某种持续支持的那些人得到适当的照顾,并且信托中的财产最终以一种符合授予人的意愿。此类安排受信托成立地司法管辖区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有必要根据这些法律构建信托。金融和法律专业人士可协助安排信托,使其包括此类条款,确保及时提供所涉及的任何剩余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