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十问:如何让品牌更有创意?

上一篇的结尾,我提到了自然存在和现象存在。这两个哲学词儿的区别,就是现实和想象的区别。最近很流行一个说法:人是唯一有想象力的动物,所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文明。正是很多虚构的东西,吸引我们从非洲的树枝间走到草原上,跨过高山和海洋,一代一代走到了现在。怎么能说想象力已经死了呢?想象力的真实虽然有别于自然的真实(自然的存在),但你不能说它不存在,它是存在的。不仅存在,而且对人类的行为有很强的影响力。那想象力是借什么存在呢?

  • 想象力是借现象而存在。

品牌也是一种现象存在。现象的威力就体现在,自然在我们的身外,而现象在我们的心里。所以,如何能让品牌扎根于内心?要用现象的语言。也就是人的内心本来就存在的语言。

今天刚完成了一个方案,很适合讲这个主题。我很兴奋,很想拿出来做一个举例。但是这个品牌方案还没注册,所以先不能放在文章里,以后再给大家看。我们先来说说品牌传播有效的一个前提:靠近直觉,远离逻辑。

人类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觉学习,一种是逻辑学习。而品牌的传播过程很有意思,是通过直觉来学习逻辑。




刚出生的婴儿就像一张白纸,从光、气味、味道、声音、触感到形成思维,慢慢构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些来自感官的外部直觉,和因外部直觉产生的内心感受需要通过概念来分类、存放起来。每一种概念就像一个贴着标签的抽屉,抽屉里面装着与这张标签相关的感受和思维内容。比如“狗”这个标签,里面装着从感官获得的单纯的眼神,摇动的尾巴,被湿乎乎的舌头舔到的触觉。还有内心获得的信任,依赖,忠诚。当然,也会有负面的威胁,谨慎等感受。

这就是直觉学习的方法,通过直觉形成概念并固定下来。直觉学习因为直接和五感相连,所以印象非常深刻,很难遗忘。比如我们学习母语,学习自行车,一旦学会就终生相随。就像树根入侵到泥土里,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最终对认知形成“直觉入侵”。

而抽象学习是通过整理概念和把旧概念组合成新概念来学习,记忆牢固性要差很多。书上得来的信息是抽象的概念,有些还需要通过别的概念来解读。需要更强的理性思维,所以记忆效率并没有直觉学习高。虽然这是一种高级的学习方法,但是人类并不愿意时刻动用理性思维系统,这是因为理性思维高耗能的生理机制导致的。

在消费行为中,更是如此。消费者只有在购买一些风险成本比较大的商品,比如比较贵,或者是长期投资产品才会动用理性系统来分析判断。比如你心仪的车型,或者包包,而这种理性也是在为感性找支持的理由。其实感性已经下了决定要买了。在这之前,一直是直觉在影响决策。购买成本相对低的商品,基本不会启动理性系统,只依靠直觉。如果只是第一次接触的品牌,就更不会启动理性系统。

所以你的品牌如果概念复杂,他直接就无视了。你必须要给复杂的品牌概念找到一个感性的,直接就能对接直觉的表达方式,才会吸引消费者。

  • 不要给消费者需要分析和记忆的东西,要给他想象。

那是不是所有的图形都是直觉的,所有的文字性信息都是逻辑的呢?不是。

  • 多个动作的图形,也是逻辑的。

入侵性强的 logo 有一个特点,就是一个动作,或者一个事件,一个细节。内涵越简单外延越丰富,耐克和苹果就是很极端的范例。更感性一些的比如好莱坞卡通厂牌“梦工厂”,一个孩子在月亮上甩一下鱼钩,这就是一个动作。如果把太多内涵组合到一个图形里,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够就会出现一种负重上阵的品牌,象征企业价值观,象征文化,象征产品,其实在直观上什么都象征不了。这种在国内企业中太常见了,就不举例了。

说了半天现象,这个词是从哪来的呢?现象学是一个哲学学派,创立人是胡塞尔。简单讲就是“回到事情本身”。在最直接显现的东西没有得到澄清之前,不设定任何间接的东西。要达到这样的目的需要把间接的东西“悬置”起来,存而不论。悬置不是否定,而是从自然的观察方法改变成现象的观察方法,又称为“现象还原”。

  • 悬置之后,一切事物都由作为自然的存在转变为现象存在。

把概念还原成自然真实,并不会有很强的入侵性。只有变成内心想像的样子,才会有入侵性。就是从自然存在转变为现象存在。

这三个方案,第一个是女人骑在猪身上跑;第二个是放大了一只猪的情绪表情;第三个是把第二个方案进一步强化。第一个,虽然也很滑稽,但猪是猪,人是人,还是一种真实的自然存在。第二个,猪有了情绪,冬天到了,要被宰了,虽然吃的不错,但是并不开心。这就进入到现象范围了。猪的情绪其实是人的情绪,你会发现,你和这只猪好像可以沟通了。第三个方案,加强了现象的存在感。但是不能把第二个情绪带到第三个里来,因为这种真实感会强化情绪,如果在超市里垒一个堆头,会产生更强烈的负面情绪传播,所以表情要改的开心一点。

请注意,“现象”的存在,既有别于纯五感的真实,也有别于概念的抽象。它介于感知和定义之间。赖声川曾在创意学中用佛教概念解释为第六识与第七识之间,但我觉得现象学的解释更朴素一些。也就是说,所谓的第六识就是直觉,第七识就是我们营销人常说的“定位”,创意就在这两个空间之间。如果从真实的直觉直接过渡到定位,我们就抓不到创意的灵感瞬间。

我刚说过直觉有外部直觉和内部直觉,外部直觉通过五感从真实中获得,而内部直觉不一定是真实的,已经加入了我们的想象。现象包括这两种直觉,马是现象,飞马也是现象,飞马不存在于自然中,但是存在于现象中。到目前为止,我觉得现象就是我一直在找的创意表达的有效代码。

  • 现象表达的文字,也是直觉的。

现象表达的名字,在说和听的环节都很容易理解和传播。所以有些文字并不一定要依靠很显著的视觉锤来进入认知。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视频自媒体“一条”,罗永浩的手机品牌“锤子”,广告人王成长给创意杯子品牌起的名字“一个一个”,强亚东的创业项目“叫个鸭子”、“没想稻”。这些品牌的传播无需所谓的视觉锤,文字本身从直觉入手,不用间接的概念归纳,直接回归现象表达,传播力要强得多。

但是品牌是综合感官的,就像你听说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人,总还想看看他长什么样子。一个好的名字和一个好的 logo 可以构成品牌的综合感知。小马宋刚跟我提起他的原创品牌“忽然想起你”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名字这么好传播,设计能起到的作用在哪?必须用设计加一个文字表达不了的东西进去,否则还不如不做。最后我觉得想念的时候,内心是孤独的。我就想到了小王子的一个贴切的比喻,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颗孤独的星球。正是因为距离,才产生了想念。星球的这个比喻真的是绝妙极了。面对没有沟通机会的另一个内心,有时候真的像面对浩渺的宇宙一样让人绝望。星球这个形象,一下就让受众看到了自己和想念那个人的距离。这就是文字表达不了的东西。

品牌是可以帮你存住流量的水库。如果你没有设计一个好的 logo,起码要有一个现象语言的名字。否则真金白银买来的流量来了又走,存不住。消费者下一次想找你的时候,如果想不起来,你的传播就白做了。

或者你的 logo 只有审美,看不到本质,力量也是不够的。

下期我们来说说:设计不是创造美。


  • 作者:王东魁,百度问咖认证大咖,知名品牌设计师  新浪微博:王二不是腕儿

  • 发表于 2016-1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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