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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要趁早!同样,高企认定也得趁早!很多企业有疑问:今年刚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才纷纷公示,怎么马上又呼吁要准备明年的高企认定?
因为申请高新企业认定 (材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提前做好有效的准备工作,只有准备工作做的充足,才能提高认定成功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什么一定要趁早?
1、从政策方面来讲
近几年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加上宽松的创新创业政策助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
高新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毫无疑问,高企认定政策必将逐步收紧,认定门槛必将逐步提高。
2、从企业利益来讲
①税收优惠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内可减按15%税率享受所得税优惠。通过认定越早,享受优惠也就越早。
②认定补贴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政府资金补贴 30万元 - 100万元 。
近两年政策变化较大,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政策收紧,后续可能会减少或取消补贴、所以,未申报的企业需抓紧机会,以免错失政府红利。
高新企业认定有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1、尽早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其中,企业拥有的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软件著作权等属于Ⅰ类核心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要和必须条件,在高企认定中也会给申请人带来相应较高的分数。此外,一些非核心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权、数据库特别权、商业秘密和科技成果等,对企业来说也是重要的知识产权。
2、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
高企认定工作指引中明确了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同时明确指出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单独列支并单列到具体研发项目。否则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高企认定时,才临时按照「指引」要求,按项目对研发费用逐项进行归集、认定,工作量非常大,效果还不好。
3、事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
认定条件要求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要在10%以上。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人力资源体系,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满足公司和员工发展的需求。
4、预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①主成果一般硬件、软件、工艺、方法、服务等,副成果一般有标准、专利、论文、图纸、著作、报告等。②科技转化成果,是高企认定的认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因此,在这一项做好工作,是直接可以提升高企认定成功率的。
5、及时建立研发机构,规范组织管理
高企认定工作指引指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占比20%,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发过程中对研发流程的梳理、管理制度的执行、奖励政策的体现都要明确规范。
因此,但凡能证明企业实际进行了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材料都应要注意日常收集与整理,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资料准备不充分。
总得来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高效、有序、合理、精细地准备认定前期工作,有助于企业提高认定成功率。
据2018年高新企业认定数据显示:
深圳市2018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2275家。
深圳市2018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2298家。
深圳市2018年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834家。
2018年国高认定已经全面落下帷幕,这一年中,申请国高的企业多达10000多家,顺利通过的企业则有5407家。
2018年提交申请材料的第一批4210、第二批5768、第三批少量新增的(大部分第一、二批复议企业),2018年提交认定申请总量是10500左右。
结合以上数据可以得出2018年国高整体通过率在50%左右,整体的通过率较之往年是有所下降的,甚至连及格线都没达到,真是一个让人看了“瑟瑟发抖”的数字啊!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通过率变得这么低,还得从不同方面分析:
第一,政府的把控力度增加。评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各个模块进行打分,较之以往的通过率大大降低。
第二,企业自身条件没有达到要求。比如领域没有选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企业成长性相应的模块得分较低等。
政府的因素,我们没有办法把控,但是企业自身的因素,是可控的,要想在2020年提高自身企业的国高通过率,现在就要加紧准备了!!!
现在准备还太早?你想多了!!!2020年第一批国高离现在只有5个月了,专利申请最快6-8个月,软著2个月。各项资料的准备,各项报告的整理,研发费用的归集,人员结构的调整,你都准备好了吗???
高新企业认定准备要趁早,入围准跑不了。更多认定详情,深圳市高新联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何 189 2743 0085(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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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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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但是各个地方也有其自己的规定。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范围: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15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8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企业应按照《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17〕6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更名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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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着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持续推进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缓解新冠疫情对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进一步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并发〔2018〕6号)第1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有关政策内容,根据《太原市科技创新推动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并政办发〔2018〕21号),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内容、条件及材料
1.申报内容
对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4%(含)以上的企业,按其研究开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300万元;
(2)申报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4%(含)以上。
3.申报材料
(1)太原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度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文件和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具有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授权知识产权等资料提供复印件;
(4)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综改区内企业登录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填报、审核后下载彩色打印,网址:218.26.208.227:8101/Users/ph),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审核表提示位置(封面、申报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单位骑缝章,一式4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3份报送至所在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1份留存申报企业备查。
(二)各县(市、区)、综改区、不锈钢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和签字盖章,填写《太原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盖章。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3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其中2份报送至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份留存备查。
(三)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6日—6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服务
太原市科技局工业处:
联 系 人:赵宗强
联系电话:4225951
(二)材料受理及咨询
太原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 远、王凌燕
联系电话:7036588
地 址:太原市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
(三)组织推荐单位
本公司业务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专精特新 贯标
资质认证 科技咨询 成果转化 企业孵化
人才交互 技术转移 科技金融 成果评价
……
服 务 热 线
张老师 13353440937
樊老师 18234457364
刘老师 19834430591
马老师 13313431353
杨老师 1333340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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