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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申报要求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02 补助标准
税收减征:所得税由25%减减至15%
政策惠企:享受各区县市园区配套政策和股改税收优惠
创新发展: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创新能力,优先科创板或挂牌上市
竞争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招投标加分
准入门槛:重大项目和人才认定首要条件之一
品牌形象:满足资本市场需求,优先成为政府采购选择企业
政府补贴:拟支持资金10-40万不等,以当年当地申报通知为准(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
03 申报时间
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两到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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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企鸿瑞为您解答: 我们公司就能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且我们经过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审核通过的指定高新创业通票的公司,高新创通票和专利的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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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又不是都是软件公司,真不知道你们怎么给建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到不同的检测结果做,但需要都是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就是说最好就是政府办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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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办理费用相对便宜。 找代理会方便许多。 “时代金诺”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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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支持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以下简称“领军企业”)加快引进急需型人才,根据滨海新区人才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就做好高新区申报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注册在高新区并座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等产业,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现代服务产业视同);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领先,排名处于全国前3位,或天津市前2位;
3.企业科技人才聚集度高,拥有主持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领军人才,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团队。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在津新设立的分公司或机构,以及被认定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可直接申报认定。
二、申报材料
1.滨海新区第二批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
2.申报领军企业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全市排名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
(3)企业拥有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证明材料;
(4)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
符合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于2020年4月19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高新区人才办工作邮箱(gxqjxxrc@tht.gov.cn)进行网上初审,并请电话告知(83712638),人才办工作人员及时反馈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4月2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送至高新区人才办(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4楼409室)。
附件:1.《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
2.《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申报表》填写要求
高新区人才办
2020年4月14日
来源:天津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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