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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于审计报告在什么时间出具合适,审计报告多久出具一次都不清楚,今天就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给大家一个总结。
对于企业来说每年都需要的的就是年检,年检呢是每年的1月至6月,如果企业的性质是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略有不同。而税审报告则是在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5月31日,一般性的税审报告是一般要求外资企业或者公司达到一定的规模,一般性的小型公司则不需要做税审报告。
而平时的其他的审计,则主要是看企业的需求。如离任审计,是在公司职员离职前的一个月开始进行,是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来出具审计报告。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企业发生重大经济行为,也需要在出具一份审计报告,比如说,企业破产清算、并购重组、企业改制、针对某个公司某个项目进行的特殊的审计。
上面说的大家估计也懂比较明白了,一种是税务机关特殊要求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都会规定相应的时间,第二种就是企业发生了重大的经济行为进行的审计,这个是根据企业的经济行为发生的时间而定,再有一种就是企业有特别的需求进行审计,比如说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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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参考,我是徐州的,合同备案,首先招投标办要盖章,然后到建设局,交风险统筹金,盖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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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办理: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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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徐州市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领导干部离任,要算一算绿色“生态账”。
什么是“生态账”?
这笔“账”怎么算?
如何审才能客观评价?
通俗而言,“生态账”是看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管辖范围内——
自然资源资产数量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
生态环境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包括:
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
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意见》充分考虑了地域、气候、季节、生长期等自然因素影响,以及环境问题的潜伏性、时滞性、外部性等因素,设置5大类、71项评价指标。
通过对比领导干部任职期初与期末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等数值的增减变化,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的定性评价。
对审计发现的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事故等问题线索,需要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涉及领导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审计机关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文字:甘晓妹
编辑:鲍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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