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找到一个与他们的抱负更相符的职位时,他或她可能会选择离职。在某些情况下,自愿离职是雇员在被雇主解雇之前想辞职的一种策略,一个雇员可能会以一种更体面、更不尴尬的方式退出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自愿离职通常被称为辞职。这种自愿离职最著名的例子之一就是美国总统尼克松(Richard Nixon)为逃避而辞去总统职务因水门事件被国会弹劾。
当员工不喜欢自己的雇主时,通常会自动终止雇佣关系另一种特殊情况是,在固定的合同岗位上,雇员同意只在固定的时间内从事某个项目,在该项目结束时,雇佣关系终止,除非双方有理由继续他们的关系。强制退休是这种情况下的一种变化,即某项工作要求雇员在一定年龄退休。一般来说,雇主希望在自愿离职的情况下收到至少两周的通知。雇员最好不要违反这种礼节,因为这样做会永久性地破坏原本完美的商业关系。与雇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雇员就可以在公司保持战略立足点,例如,如果客户希望解除合同,可能会自愿解除合同。例如,客户希望通过有线电视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客户可能需要支付一笔取消费或分手费。当客户同意支付一定期限的服务费时,通常会涉及到分手费;为了保护自己,提供服务的公司会对过早违约行为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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