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事项 怎么样申请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证明企业实力的一项工作,企业成功拿到高新认证资格,则代表着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和行为。同时,企业成功申请下来该项资格证明,对于企业...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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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证明企业实力的一项工作,企业成功拿到高新认证资格,则代表着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和行为。同时,企业成功申请下来该项资格证明,对于企业的发展同样有着非常重大的促进作用。而我们要想第一时间拿下高新认证资格,掌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事项是必须的。

1、资料要提前准备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是需要在受理单位窗口递交相关的申报资料的,提前准备好高新认证的具体申报材料,会让我们的容错率提高,这样及时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2、评估标准很重要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过程中,会有部分企业因为缺乏对高新认证工作的正确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高新认证评估标准的重要性,从而导致其最终在评估阶段因为评分不达标而没有通过。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认清高新认证的四大评估标准,按标准准备。

3、申请时间

另外,我们在申请高新认证的过程中,申请的时间同样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事项之一,虽然高新认证一年一般会分为两次进行申请,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把握好具体的时间,同样会错过申请时间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关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事项,在申请高新认证的过程中,做好相关注意事项的规避工作很重要。同时,这里建议大家选择万企报国来进行高新认证,这样做可以省时省力,最大化的规避这些高新认证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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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申请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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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须要求有发明专利,有1个发明专利可以当做6个科技成果;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也可以,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需要的数量与你企业成立的时间也是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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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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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在线为您解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华新区224W(4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龙华区、罗湖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盐田区、宝安区各30万; 龙岗区、福田区、大鹏新区各20万; 南山区各10万。
(八)深圳市各区国家高新复审补贴:龙华区 、坪山新区 (高新复审20万); 龙岗区 (高新复审10万) ;福田区、盐田区(高新复审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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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实用技能人才补助即将开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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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至3月31日

高新区实用技能人才补助开启申请

符合相关条件可对应领取一次性补助

具体通知如下



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济宁高新区实用技能人才补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技能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34号)


2、《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支持蓼河英才港建设的十条人才新政〉的通知》(济高新管发〔2018〕10号)


二、申请条件



1、第一类:2016年8月11日至2018年6月8日期间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相应职业资格时在我区企业就业且现仍在我区企业就业的职工(就业情况以劳动备案系统和社保系统核实为准)。


2、第二类:2018年6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相应职业资格时在我区企业就业且现仍在我区企业就业的职工(就业情况以劳动备案系统和社保系统核实为准)。


三、补助标准


1、第一类补助标准为:技师按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高级技师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第二类补助标准为:技师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高级技师按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对个人的补贴为税前金额。同一级别职业资格每人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补助。


四、申请流程




1、提报名单。申请企业通过济宁高新区蓼河英才港网站(www.jnhn551.com/)进行注册,后台对企业主体进行审核。已注册企业直接登陆,通过企业后台左侧菜单栏中的“政策申请”栏目“实用技能人才”菜单添加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



2、提交申请。申请企业填报、审核申请人才信息及附件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职业资格证书等),并提交申请。企业成功添加申请人才名单后,具体申请信息也可由人才本人注册、登陆济宁高新区蓼河英才港网站,通过个人后台左侧菜单栏中的“政策申请”栏目“实用技能人才”菜单进行填报。



3、资格审核。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信息、相关形式要件、社保及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意见。



4、公示。审核通过情况将通过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蓼河英才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按标准拨付至申请企业,企业进行发放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有关要求




1、申请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3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因故未能在本年度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企业和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审查、监督核实工作贯穿始终。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6628618 姬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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