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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浙江易网科技(易网商业智能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过杭州市各区、县(市)科技局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和推荐,获得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资格认定,同时入围该名单的还有尼尔森网联、同盾科技等279家企业的研发中心。
据悉,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标准自2017年开始趋于严格。根据3月22日,杭州市科委发布的通知显示,申请“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要求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及一定比例的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必须满足相应的比例,并对科研资产、人员以及拥有的知识产权数有明确要求。
浙江易网科技能荣获本次资格认证,意味着其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商业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实力得到了政府部门认可。
作为公司核心机构,浙江易网科技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得到公司管理层的充分重视和资金、人才方面的大力支持。研发部成员均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等专业毕业,具有互联网经验的各类复合型人才。他们围绕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智能服务平台构建、业务撮合、结算、客服、运营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系统开发,同时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进行了预研。近三年来,相关研究成果已申请并获得包括软著、科技成果转化等多项。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浙江易网科技始终坚持以大数据为核心,不仅入围杭州市科委“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名单,更是荣获国家科技部、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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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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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时须成立一年以上(有完整的会计年度); 2、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 3、主要产品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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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分为省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体的要求都会公告出来,你看看你们满不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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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杭州高新区(滨江)现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必要性
根据上级要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定、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比赛、科技部门重点项目的前置必要条件,因此请我区企业按本通知立刻申报,我局对本批次申报企业即报即审,助力我区企业成长壮大。
二、评价对象
区内所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三、评价方式
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点击企业评价入口进行填报,流程如下:
1、初次填报企业点击网站页面下方“点击注册”。
2、进行个人注册,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进行企业注册。
3、企业注册时,所属区域选择“滨江区”,所属高新区名称勾选“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企业注册通过后点击“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栏后“我要办理”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五、联系电话
区科技局 王宏坤 87703243
滨江区科技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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