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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下6个指标需要牢记于心!
指标一: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归集工资成本中的科技人员数量,需要与申报高企提供的科技人员清单保持可核对性,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注意:
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指标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注意: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 建议企业每个年度都最好都达标。
指标三: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研发费用核算主要内容: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6)装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8)其他费用。
指标四: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注意: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指标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注意:
1. 这里的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2. 针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确认,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
指标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若是你准备申请高企,必须要充分考虑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企业成长性指标,指标达35%可获满分20分。
注意1:企认定采用评分制
满分100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企业成长性(20),总得分超过70分(不含70分)即算通过。
注意2:企业成长性指标包括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等
用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对照下表指标评价档次(ABCDEF)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每项得分,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净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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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问的是浙江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申请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到浙江省科技局去了解一下,国家级的今年已经完结了,要申请只能等明年了。 国家级高新是每年申请两批,分别在每年的3月和7月份。程序和须递交资料如下,你可以参考一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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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问的是浙江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申请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到浙江省科技局去了解一下,国家级的今年已经完结了,要申请只能等明年了。 国家级高新是每年申请两批,分别在每年的3月和7月份。程序和须递交资料如下,你可以参考一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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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自己对照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一、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一)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产品;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及其产品;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及其产品; (四)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 (五)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及其产品; (六)环境保护新技术及其产品; (七)地球、空间与海洋工程技术及其产品; (八)现代农业技术及其产品; (九)航空航天技术及其产品; (十)核应用技术及其产品; (十一)在传统产业中应用的其他新工艺、新技术。 上述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情况和我省实际进行补充、修订。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必须是从事本意见范围所列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单纯的商业性企业经营除外。 (二)必须是依法在本省登记注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规范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五)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技术性收入是指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中试产品销售等技术贸易收入。 (六)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七)在研究、开发、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过程中,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技评估机构评估、省科技行政部门审定、向社会公布认定结果的基本程序。 (二)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实行常年受理、分批审定的办法。 (三)申报企业应首先委托具有科技评估资格的相关科技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科技评估机构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数据进行核实、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责任。 (四)通过评估的企业向所在的地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经市科技行政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初审后,上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受理认定申请并独立初审。 (五)省科技行政部门会同省经贸、计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力量进行必要的抽查和对有异议的申报企业进行复核。 (六)在审核、抽查或复核合格的基础上,由省科技行政部门发文公告,授予《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颁发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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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现在是一年一批,申报前找个靠谱的辅导机构花个2年时间好好规划培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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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申报国家重点扶持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点击可查看内容)文件等要求,现开始办理2018年申报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资金(清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交材料:
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财政资金收款凭据(附件2、附件3),市级补助和区配套补助分别开具凭据,即每个企业应上交2张凭据。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更名的企业附工商变更证明)
为便于发放、账号、户名、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收款收据须印章清晰。
二、办理时间:
2019年1月21日前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1号科技局208室
联系人及电话:
郑雅文 87795819 窦君宇 87703294
附件1:高新区2018年申报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经费表
附件2:市级补助凭据
附件3:区配套补助凭据
杭州市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高新区2018年申报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经费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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