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转让契约也被称为再转让契约,它是一种法律文件,在借款人结算与购买不动产有关的贷款时提交给借款人。契约中的文本表明,所有者已完全结清抵押贷款的到期余额,不再拥有金融资产对贷款人的义务。同时,贷款人也免除因接受该...
再转让契约也被称为再转让契约,它是一种法律文件,在借款人结算与购买不动产有关的贷款时提交给借款人。契约中的文本表明,所有者已完全结清抵押贷款的到期余额,不再拥有金融资产对贷款人的义务。同时,贷款人也免除因接受该财产作为抵押而授予的对该财产的所有债权,或者在原始抵押合同中加入废止条款。在许多司法管辖区,法律要求贷款人在最后一笔付款被接受并过账到借款人账户后的指定时间内向房主提供一份契据副本。贷款人还经常被要求向当地或县管辖范围内的遗嘱认证或其他部门提交契据,这样就可以通过使用这些公共记录来核实以前由贷款人持有的所有留置权或债权现在已被放弃,而房主现在拥有一个明确的所有权,假设不存在第二笔或抵押贷款或其他类型的贷款,而贷款人通常负责准备再转让契约,房主有责任确保及时准备好文件,并将其转交给当地遗嘱认证办公室或市政登记员,以便进入公共记录这样做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日后发现文件没有得到妥善执行的可能性,而这反过来又会在业主试图将房屋出售或将房产转让给所爱的人时导致困难。在某些情况下,当地司法管辖区可能会在联系贷款人和确定时间方面提供一些支持再转让契约将被提交。更多情况下,房主和法律顾问可能不得不直接与未能及时准备和提交契约的贷款人打交道。再转让契约的使用并不普遍,虽然通常会有某种法律文件确认对贷款人的债务现在已全部清偿,并且贷款人对该财产不再拥有任何债权。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以使用一种称为抵押清偿的文件。使用哪种文件类型通常是根据性质来决定的财产所在司法管辖区适用的不动产和遗嘱认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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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22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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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经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