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自由是成年人在不受政府干涉的情况下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权利。这一概念的支持者认为,政府不应限制个人选择承担的义务,只要人们充分理解合同并自愿签订协议,一些人认为应该取消所有政府限制,而另一些人则支持...
契约自由是成年人在不受政府干涉的情况下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的权利。这一概念的支持者认为,政府不应限制个人选择承担的义务,只要人们充分理解合同并自愿签订协议,一些人认为应该取消所有政府限制,而另一些人则支持制定健康和福利法,以防止订立可能严重危害人民的合同

宪法没有具体规定合同法的条款,合同自由的概念成为美国宪法中的一个热点法律问题20世纪初的美国,当时的工作场所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大规模生产正在上升,人们经常长时间工作,几乎没有法律保护,从最低工资法到基本的工作场所安全要求。随着一些地区开始通过法律来限制工作时间,一些雇主将此事告上法庭,基于契约自由是美国宪法的一部分,契约自由是成年人在没有来自政府的干涉虽然《宪法》没有具体列入一项涉及合同法的条款,但有些读物确实包含了这样一种论点,即订立合同是一种合法权利,限制合同的性质可能违反宪法中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多次确认合同自由,有时推翻了旨在促进工人安全的法律。1905年的一个著名案例"洛赫纳诉纽约"裁定,对工作时间的限制是违宪的自由签订法律协议的能力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某些政府限制也是这一过程的一部分。人们不受非法合同的约束,他们在签署合同时必须掌握所有可用的信息。在某人似乎受到胁迫或操纵的情况下,合同可能无效。同样,任何人不得签订会造成危险并违反健康和安全法律的合同;例如,钢结构工人不能同意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合同自由的范围超出了劳动法,涉及到人们可以签订合法合同的其他领域。这些领域从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到房地产销售合同,只要合同条款是合法的,政府就不能干预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

最高法院已多次确认合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