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书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撰写的书面手稿,通知申请人其专利申请的状态。通常,专利局为每项申请指派一名专利审查员,由审查员亲自撰写文件,收到文件后负责回复。 审查意见书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创建的书面手...
审查意见书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撰写的书面手稿,通知申请人其专利申请的状态。通常,专利局为每项申请指派一名专利审查员,由审查员亲自撰写文件,收到文件后负责回复。

审查意见书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创建的书面手稿,用于通知申请人其专利的状态申请。无论专利申请被驳回还是被批准,都必须采取审查意见。在这两种情况下,在经过彻底的专利审查后,文件将列举驳回或批准的理由,并将现有技术记录在案,即与原创性权利要求有关的所有专利信息,常见的原因可能包括非独创性或与现有专利的相似性。过于宽泛或过于狭窄的专利描述也可能是被拒绝的原因。在极少数情况下,专利审查员还可以将专利申请评估为粗俗或不道德的行为在审查意见书中也可以包括一个称为"非正式性"的部分。这一部分专门指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而不是发明本身。非正式性处理的是缺乏足够信息的情况,意外排除合作伙伴的名字(如适用)或对象用途不令人满意的例子通常情况下,一项审查行动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封面页,上面写下申请编号、申请人姓名和审查员姓名等重要信息。封面页还规定了发明可以归入哪个"艺术单元",例如机械工程,制造和产品。该页面还包括重要日期,如通知和答复时间段,这将告诉申请人他有多少时间来答复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的第二部分是摘要,概述了申请的情况、索赔的处理和申请文件的评估。第三部分是随附的函件,它详细记录了专利审查和申请状态的原因。来文中的部分可以包括审查员对拼写错误或省略的单词的更正以及他拒绝发明权利要求的理由。在权利要求驳回下面,审查意见通知书可以进一步注记以专利法作为驳回的依据。申请人应当在六个月内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如果申请人在前三个月内作出答复,则不需要支付任何延期费。如果申请人未能在六个月内作出回应,他的专利申请极有可能被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