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谱一旦印刷75年,就被认为是公共领域的音乐所有受版权保护的创作作品在某一时刻都进入了公共领域,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一般来说,如果创作者已经不在人世,并且获得版权保护已经过了75年,或者作品创作已经过了100年,音乐进入了公共领域。然而,根据美国专门为保护音乐而制定的法律,作品必须是在1922年或更早的时候创作的,才能被纳入公共领域。在大多数其他国家,这是作者去世后70年。在加拿大,这是作者的生命加上50年公共领域音乐包括原始乐谱。此外,一个人可以创建自己的安排或"翻拍"一首公共领域的歌曲。这种新的安排可以由其创作者享有版权公共领域歌曲新安排的流行有时会使我们很难确定哪个版本才是真正属于公共领域的版本。在美国,版权日期为1922年或更早的乐谱就证明了这首歌属于公共领域音乐录音制品的版权独立于音乐安排本身,可能不属于公共领域。但是,不属于公共领域的音乐录音制品可以获得商业用途许可,也可以获得"无版权"的个人非商业用途在美国,根据"合理使用原则",一些受保护的音乐被视为公共领域的音乐。"合理使用"是指在某些条件下,版权作品可以免费使用。这包括撰写有关音乐作品的评论文章,关于作品、研究和其他非商业用途的文化或音乐相关性的课堂教学。合理使用要求使用者不得改变作品的可及性或价值,以供支付版税或其他费用的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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