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eva禁令是英联邦国家用来冻结民事案件被告资产的法院命令1975年Mareva companyia Naviera SA诉International Bulk Carriers SA案是Mareva禁令的依据,也被称为冻结禁令或冻结令,Mareva禁令可以单方面批准,这意味着只有一方需要提出请求,法官可以在不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发布法院命令。在Mareva禁令的情况下,通知另一方可以在禁令生效之前对资产转移提供足够的警告这类法院命令可以在审判开始前或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原告注意到需要冻结被告资产的情况,则可以批准此类法院命令。为了获得Mareva禁令,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有合理的可能性将资产转移到无法触及的地方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被提交法庭并由法官审查。如果法官同意,可以发布Mareva禁制令。禁令将一直持续到案件判决。如果案件被裁定对被告有利,冻结解除。如果原告胜诉,法院将发出损害赔偿令。有了强制执行的法院命令,原告可以收回损害赔偿金,剩余资产将归被告所有。1976年,在英联邦国家,有一个类似的法律案件涉及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扣押证据。与Mareva禁令一样,如果认为警告会为销毁证据提供足够的时间,则可以批准安东·皮勒命令。因为证据的保存对于调查和起诉案件至关重要,执法人员更喜欢避免证据在收集之前被损坏或毁坏的情况。有了安东·皮勒命令,执法人员可以在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搜查和扣押,以便意外抓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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