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审判旨在为司法系统引入公平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可以在庭上或者在法庭上与律师私下谈话,以确定证据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可采性。如果法官在作出决定前需要听取证人的证词,陪审团可以不必出庭作证在这段时间里,律师会像往常一样询问证人,然后在有疑问的证词结束时,法官通常会对证词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证据可用于确定某些证言的合法性。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喜欢在审判前尽可能多地处理这些法律问题这可能并不总是可能的,因为有些证人可能不在现场,或者策略可能在最后一分钟稍有改变。在审判之前,陈述可以通过书面供词或正式听证的形式进行。通常,必须提出异议,或者证词通常被视为可接受的。只有在有人反对法官就可否受理作出裁决。
证人继续提出不可接受的证据,可能面临藐视法庭的指控即使提供证据被法官拒绝,证人仍然可以试图提供不可接受的证词。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律师通常会反对,如果律师认为证人故意试图不适当地影响陪审团,他或她可能会要求证人受到警告,这是一种警告。进一步的违反行为可能导致藐视法庭指控。在最严重的案件中,向陪审团提出的不可接受的证据在提供后被驳回,可能导致审判无效陈述后,法官承认证言的,对方律师仍可以提出异议,可以在证言中提出具体的异议,也可以是适用于整个证言的长期有效的异议,这并不改变证言已经被采纳的事实,但可能会使这个问题成为上诉的主题
在审判过程中提出证据的案件中,法官可确定证据是否在法律上可采纳。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