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会有权宣战战争宣言的发布方式和发布者因国家而异。现代最著名的战争宣言可能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其1941年,在国会发表演讲,宣布日本偷袭珍珠港。许多人错误地将演讲本身理解为宣战,但美国宪法保留向国会宣战的权力;总统只是要求国会行使这一权力,而国会在12月11日就这样做了,1941年。其他国家授权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宣战。例如英国,赋予首相宣战的权利。
在珍珠港被轰炸前30分钟,日本发表了某种形式的战争宣言宣战并不是发动战争的绝对先决条件。事实上,大多数可能符合战争定义的国家之间的冲突,并不是由任何一方宣布的。例如,美国在其历史上仅五次宣战,美国发动的最后一次战争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参与的其他战争,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大多数美国人都听过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在珍珠港爆炸后向国会请求宣战的录音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宣战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旧约全书》中也有提及,它的作用是提醒不参与战争的国家,特别是战争状态的存在,并援引了普遍接受的战争规则和标准。然而,现代的冲突并不总是适合于宣战,尤其是当敌人不是一个公认的国家时,也有人说,宣战,特别是在实际武装冲突很少的情况下,不谨慎地劝告敌人,允许他准备防御,日本向美国发表了一份长声明,宣布和平谈判已经结束虽然这并不构成真正的宣战,但日本的战略是在珍珠港袭击前30分钟发出这一信息,使美国几乎没有时间准备防御。事实上,这一信息是在攻击开始后发出的就战争本身而言,许多与其他国家有敌对行动的国家,即使在没有正式宣布的情况下,在对待战俘问题上,也倾向于遵循《日内瓦四公约》等战争规则,在敌人不代表一个国家或一个公认的政府的情况下,这些条约和公约的适用性。有些争议是实际存在的;在没有正式投降或撤军的情况下,为了释放和遣返战俘,如何承认冲突结束,尤其是那些属于反政府游击队的人,而不是代表一个有地理边界的传统国家。
日本于12月7日袭击了美国在夏威夷和瓦胡岛的军事设施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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