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对联邦巡回法院拥有上诉管辖权。原始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总的来说,原始管辖权是指下级法院(如初审法院或地方法院)首先审理案件的权力。一般来说,下级法院必须在具有上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案件之前对案件作出裁决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方法院和地方法院向刑事法院提出的上诉有时允许重新审判上诉程序通常在下级法院正式发布案件裁决后开始为了启动这一程序,一方当事人通常将上诉提交有上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复审,提交方通常被称为上诉人,而另一方当事人通常被称为被上诉人或被告在上诉中,上诉人通常辩称下级法院在适用法律或进行审判的程序方面有错误。例如,上诉人可能会声称下级法院错误地指导陪审团如何适用法律,这对案件的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另一方面,被上诉人通常声称下级法院没有犯错误或错误对案件的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大多数上诉法院不允许当事人重审案件。因此,上诉管辖法院一般不执行诸如听取证人证词或评估证据的任务。然而,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某些案件可能会被上诉重审。例如,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方法院向刑事法院提出的上诉有时允许重审法院的等级通常与上诉法院的管辖权有关。例如,在美国联邦体系中,巡回法院通常对地区法院具有上诉管辖权,美国最高法院通常对巡回法院有管辖权。通常情况下,案件必须先提交地区法院,然后才能由巡回法院复审。反过来,最高法院通常审查来自巡回法院的上诉,而不是来自地区法院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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