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常在重新就业后必须签订新的雇佣合同这一术语通常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适用于许多不同的情况。在某些行业,当一个被解雇的人被雇主叫回现役时,就发生了再就业在这种情况下,解雇期的持续时间通常无关紧要,即使雇员被解雇了五年,召回活动仍被视为再就业,而不是新雇员
一个人可以决定申请她以前工作过的公司。更多的情况下,再就业涉及雇用曾经是雇员的个人,但是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了这个组织原解除雇佣关系的原因可能是雇员辞职,或因公司采取措施终止聘用期限,因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行为而予以辞退,也可能因裁减劳动力而要求取消其工作岗位而被解雇为了确定再就业资格,雇主通常会查看该个人以前的工作记录,包括该个人最初离职的原因。如果工作记录表明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期限,而雇员离职时条件良好,再就业的机会通常很好。如果以前的工作记录被认为低于平均水平,从而导致雇主终止雇佣关系,再就业的可能性相当小。取决于当地法律和就业政策和程序,再就业的过程很有可能要求雇员审查并签署新的雇佣合同。重新雇用的雇员也可能被要求为其雇员档案提交新的身份证明,以及向雇主提供计算预扣税所需数据的新纳税表格是的。通常还会有一段时间,让被重新聘用的员工了解自上一次工作以来可能适用的政策或程序的任何变化。一些公司可能会要求该员工与任何新入职员工一起参加入职培训课程
对于以前被裁员的人来说,再就业可能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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