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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小伙伴对于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成都双软认证还搞不清,今天借此机会就来好好地给大家讲讲这两者的区别,中恒企下面给大家介绍这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zhengce依据不同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2、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
3、软件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自主创新,通过在政策、资金上予以特别支持,推动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保持软件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政府审批部门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
2、软件企业由软件协会负责评审。
三、有效期限和年审规定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有限期为三年,三年复审,第六年重新认定。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按照相关规定报统计和科委备案,同时在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办理减免备案。
2、软件企业实行每年年检,根据软件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和资料,提供相关资料,每年的六月份之前办理软件企业年检,如果通过了,可以享受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如果没有通过,不能最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四、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地方税务局备案后,企业所得税由原先的25%减少为15%。企业需要每年在税务局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2、软件企业认定,在税务局备案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完五年优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以上就是关于成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成都双软认证的区别。中恒企专注企业服务,有相关问题的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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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是不错的,老板年轻有为,去面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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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阳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专业的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现为长春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了国家级双软认证,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认证,是吉林省电子产品维修服务特级站。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厂商合作,代理防病毒软件、防火墙、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数据备份、内容过滤软件、内网安全管理等产品。 地 址:长春高新区卫星路8722号中天大厦三单元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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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双软认证的区别是:要求不一样, 享受的优惠条件也不一样。 (1)软件产品评估评定要求: a) 自主研发,有知识产权; b) 软件产品经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即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 b) 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 c) 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 (2)软件企业评估要求 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 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3、企业上一年度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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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发改局):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速医药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创造能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13号)、《吉林省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全面落实《关于促进长春市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长府办发[2019]34号),本着统筹使用、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0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医药专项资金切块下达长春市部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创新药物以及前沿产品的开发生产项目。2019年9月2日以来的首次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我市生产的,且单一品种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开发项目。2019年9月2日以来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长春市域内批量生产的项目。
(三)支持升级改造和产业应用基础平台项目。2019年9月2日以来,新列入国家重大专项计划并在长春市域内实施的项目;首次获得药品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格认证证书,实现与发达国家双边或多边互认的项目、投资建设药物中试基地或共享(CMO)车间项目。
(四)支持招商和新冠肺炎疫情医用防控物资生产中有突出贡献项目。2019年9月2日以来,对医药招商工作贡献巨大的项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2020年2月29日之前),承担由国家、省、市统筹调配的医用防控物资生产任务,并根据国家、省、市统筹调配要求,供应医用防控物资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在属地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2、申报项目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我市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在统计核查及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4、申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运营等,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计等工作。
5、已获得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2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利申请转让、软著申请开发、双软认定。欢迎来电咨询:1338430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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