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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件热门事,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享有税收减免、资金补贴、政策支持等等诸多好处。那么,企业要如何才能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呢?今天,宏邦就带大家一起来解读2020年高企认定的八个条件,让大家在2020年高企申报过程中快人一步。
一、成立时间
认定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宏邦解读:对刚成立的新企业,切记要核实好申请认定时企业是否成立满365天以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也可预先做好准备,等下一批次的申请。
二、知识产权
认定条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宏邦解读:
①优先申报和转让I 类知识产权,越早完成转让越好,这里要注意,已被其他公司用于申报高企的专利不能再次用来申报高企。
②知识产权申请时间较长,发明专利申请周期为2年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为7-14个月,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大概1个月左右,一定要提早准备。
③专利申请切忌扎堆、打包,一次申请数量过多会提高驳回率。
④要依据企业的产品/服务的技术要点搭配知识产权类型。
三、技术领域
认定条件: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宏邦解读:
①注意这里是产品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领域》范围,而不是产品属于《领域》范围。
②虽然高新技术产品并未强制要求应用核心知识产权,但在撰写申报材料的时候,要保证每项高新产品都有对应的核心知识产权。
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是: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四、科技人员
认定条件: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宏邦解读:
①科技人员是指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在职人员可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来鉴别,但由于劳动合同可能出现伪造等违规行为,因此社保证明将成为主管部门核实人员情况的主要依据,因此请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五、研发费用
认定条件: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宏邦解读:
①研发项目的确定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归集、项目资料整理的基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账、税务系统三者的研发费用数据必须一致,否则审查很可能会不通过,地方主管部门也不会推荐。
③研发费用需要合法合规归集,具体想了解的朋友,可在本文下方留言。
六、高新收入
认定条件: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宏邦解读:
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②除了高新产品须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外,主要产品应占高新产品50%以上比例,且主要产品必须有对应的核心知识产权;
③总收入统计口径为: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请不要与销售收入概念混淆。
七、创新能力
认定条件: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宏邦解读:
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是一个百分制的评分过程,也是高新企业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申请。
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分别占30分、30分、20分、20分;
③知识产权:拥有Ⅰ类知识产权要比只拥有Ⅱ类知识产权得分高,这也是为什么建议企业申报或转让Ⅰ类知识产权的原因;
④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果转化能力考查“质”和“量”,“质”主要通过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数量和效力判断,“量”则是专家通过判断企业提供的成果转化材料是否有效来裁定,提醒大家不要去购买不明来源的所谓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⑤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主要考察企业对应科研活动的全方位的管理是否规范,对照《工作指引》中的要求逐一落实改进即可,值得强调的是,拥有经认定的科研平台和实际执行的产学研合作是提高此项得分的关键;
⑥企业成长性:主要看企业近三年财务数据,建议企业朋友提前规划,尽早确认收入,提高成长性得分。
八、安全、质量与环境
认定条件: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宏邦解读:
①“申请认定前一年”是指申请前的365天内,存在以上行为的企业请着重核实。
②虽未列入《管理办法》的八大必要件,但部分地区已开始要求企业提供诚信承诺书,同时数据互通也将让失信企业无所遁形。所以不要有侥幸心理,提前做好准备,做好功课,申请通过自然水到渠成。
最后,宏邦知识产权提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个专业度极高,比较复杂的申请工作,要想将细节都做到位,恐怕还是需要处处留意处处有提点。
如果您有计划申报2020年高企,却不知如何申报、如何准备材料、如何规划知识产权?
欢迎咨询宏邦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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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明细、高新技术产品利税明细、开发经费支出明细(包括研发用仪器购置明细、原材料购置、元器件购置、模具开发费、试验测试费、研发人员工资及费用等)、研发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等科目;申请服务型的还应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和用户认可或验收报告。 当年成立的公司到申请时已达到申请条件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到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四)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入网证;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的复印件;若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五)知识产权方面有关证明或可说明技术来源的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专利授权使用证明、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为了帮助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交下列材料,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 (一)市级以上科技产品和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二)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开发软件的企业需提供:该产品的软件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报告、测试报告和用户试用报告等材料)。 (三)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以及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四)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 (五)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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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办事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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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业务咨询电话:83671304)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审批。 行政审批条件 第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事以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的企业,但单纯的从事商品经营的除外: (一)电子信息及软件技术; (二)生物工程、医药技术及医疗器械;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光机电一体化及先进制造技术; (五)环境保护; (六)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七)航空航天; (八)现代农业; (九)地球、空间、海洋工程 ; (十)核应用技术; (十一)利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及其他先进制造业; (十二)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易、设计、投融资、外包等服务的高端服务业; (十三)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的其它高新技术及其产品。 第二条 高新技术是指符合本认定条件第一条所规定领域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四条规定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产品: (一)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经地级市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 (二)经地级市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合格; (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条 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要从事本认定条件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提供技术服务。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有销售收入的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应占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3%以上;尚未有销售收入的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费用支出应当占企业当年总费用支出30%以上。 (五)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应占从业人数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服务机构。 (六)具有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要从事本认定条件第一条规定领域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企业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自产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1%以上。 (六)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8%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八)具有企业章程和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九)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第五条 服务型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知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交易、技术出口、设计、投融资、服务外包等经营活动,以及信息增值服务。 (二)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四)技术性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 (五)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1%以上。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 (七)具有企业章程和严格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生产并经本市认定的软件企业,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按照申报程序提交材料可以核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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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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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高企将现场检查!
不合规,摘帽!
文件里说了啥?划重点
江苏省2017年至2019年三年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整体迁移入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1、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情况(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3、提交的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人员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申请认定前一年内以及认定后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5、是否按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6、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1)企业自查
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并归档整理以下资料:
(2)地方科技部门检查
对《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实地检查。以下这些情况将被取消高新资格:
经企业自查或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
存在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
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自申请认定前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现场检查不是江苏省的独创,早在2018年,国家科技部对高新技术企业抽查,不合格率居然高达80%。随后,部分省份开始对高新企业实施现场检查,那些只有“资料”却实际不满足条件的企业纷纷被查处,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的惩罚。
高企严查,到底查什么?
2020,严查这6个方面
高企检查主要分为认定前检查和认定后检查
年底自查
建议企业从3个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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