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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新企业: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及与上述十大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等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叫做高新企业。
高新认定要求-条件 :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评分70分以上);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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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的企业申请高新企业要一年的,浩洋知识产权告诉您标准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1373838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作指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情 况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开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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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数的比例说明; 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⑥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第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第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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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企业应先对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其次,应制定出一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计划,尤其是针对企业弱项进行完善; 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的资料进行网上提交与窗口递送; 上述步骤都完成后,等待申请受理,专家评审,最后到结果公示,领取证书即可,满3年记得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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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申报时间:
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预计于2020年7月15日前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预计于2019年8月30日前上报。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zjkjt.gov.cn/
辽宁省
申报时间:第一批5月31日截止,第二批7月31日截止,第三批9月30日截止
咨询联系方式:辽宁省科技厅科技企业服务处联系人林丙峰 024-23983159;
辽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付亚男 024-3165750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39-1号,群升银座1710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lninfo.gov.cn/tztg/gztz/201903/P020190311471345047927.pdf
吉林省
申报时间:第一批:5月28日至7月21日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斌 粱克 李洪波
联系电话——0431-82752795 0431-82752872 0431-82752871
传真——0431-82752871
邮箱——2166821625@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214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jl.gov.cn/xwzx/tztg/201902/t20190228_5638159.html
江苏省
申报时间:
于7月30日前、8月31日前分两批(或视情况自行选择一批次),联合行文上报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各地须将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汇总表、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高新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71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王洪荣
电 话:025—5771162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0房间)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xjst.jiangsu.gov.cn/art/2019/3/1/art_48967_8251385.html
安徽省
申报时间:
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21日和2020年8月3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刘王莲 联系电话:0551-62674421,62653528
省财政厅联系人:汪 韬 联系电话:0551-68150588
省税务局联系人:高大勇 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开发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12,65370029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ahkjt.gov.cn/content/detail/5c81b7e17f8b9af141f8e507.html
上海市
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每月受理,每月审核
咨询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gqrdb@stcsm.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7836.htm
福建省
申报时间:
第一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1日。第二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8月1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刘美,电话:0591-87912017、87881523,E-mail:liumei@fjkjt.gov.cn;
省财政厅税政处:张园原,电话:0591-87097827;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黄晶晶,电话:0591-8709874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联系人:杨显奇、王晓芳;咨询电话:0591-87645521、83778967,E-mail:fjcyzxxmk@163.com。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fujian.gov.cn/xxgk/tzgg/201903/t20190305_4777668.ht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申报时间:
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30日前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30日前上报;申请第三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0年9月30日前上报。
咨询联系方式:
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进会
李亚婕 王付娟 0991-4592860 4504198
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常晓晖 0991-3832818
认定咨询QQ群:68061097(申请入群时注明企业名称和姓名)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xjkjt.gov.cn/2019/02/26/tztg/15266.html
西藏自治区
申报时间:
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30日。
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聪聪 黄宛雨 次仁旺姆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 科技厅2号楼四楼)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tibetsti.gov.cn/article.aspx?cate=2&id=7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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