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一次性资金奖励,8月份即将截止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1、泉州市-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申报条件 具备第三条“支持重点”中所属类别示范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 园区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

这些一次性资金奖励,8月份即将截止申报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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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申报条件

  1. 具备第三条“支持重点”中所属类别示范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
  2. 园区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具有较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
  3. 园区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拥有较好的信息管理系统。
  4. 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已开发用地面积80亩以上(其中物流运营面积占比60%以上),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
  5. 园区仓储(含库房、堆场)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库容25万立方米以上,拥有货车500辆以上(含入驻企业自有车辆及整合社会车辆)。
  6. 园区入驻物流企业15家以上,其中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2家。
  7. 园区年运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

奖补措施

对确定为福建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牵头部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福州市由市经信委会同市商务局)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厦门市获评园区可由厦门市参照奖励)。

对确定为福建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由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优先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国家省示范物流园区。对确定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在按照本细则第八条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由物流牵头部门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7月16日

2、漳州市-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申报条件

  1. 具备第三条“支持重点”中所属类别示范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
  2. 园区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具有较好的区位和交通条件。
  3. 园区有统一的运营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拥有较好的信息管理系统。
  4. 已完成投资8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已开发用地面积80亩以上(其中物流运营面积占比60%以上),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并已投入运营或试运营。
  5. 园区仓储(含库房、堆场)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或库容25万立方米以上,拥有货车500辆以上(含入驻企业自有车辆及整合社会车辆)。
  6. 园区入驻物流企业15家以上,其中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不少于2家。
  7. 园区年运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

奖补措施

对确定为福建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物流牵头部门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信部门(福州市由市经信委会同市商务局)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统筹安排(厦门市获评园区可由厦门市参照奖励)。

对确定为福建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由省经信委会同省发改委优先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国家省示范物流园区。对确定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在按照本细则第八条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由物流牵头部门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7月22日

3、福州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2019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2019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2019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2019年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2019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8月7日

4、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

一、技改奖补资金申报企业及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技改投资导向方向,并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完成备案(或核准);
  3. 申报项目2019年度备案的建设期内已付款设备购置发票不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4. 企业不属于厦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和厦门市信用管理平台披露的联合惩戒对象,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名单通过公安机关扫黑办背景审核;
  5. 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以及已实行“一企一策”的项目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报技改奖励资金项目的企业及项目还应满足:

  1. 申报项目已完工投产;
  2. 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认定口径为依据;
  3. 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有增长,企业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为依据;
  4. 项目建设期内至少一个年度的设备投入达到技改补助门槛要求。

奖补标准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对上年度设备投入100万元(含技术投入,不含税,下同)及以上的企业技改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按年度给予设备投入10%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1000万元。对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再予以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奖补金额将根据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规模进行调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9日

5、南平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需为省或市智能制造重点项目;
  2. 项目需满足智能制造的要素条件,项目所涉及的装备、系统、工艺技术需在省市内同行业具备先进性;
  3. 申报项目所涉及硬件主体设备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构建或组装;
  4. 项目建设期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购置的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装备达100万元以上;
  5. 项目承担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实际入库税收(增值税和所得税)达45万元以上,税收金额县级工信会同县级税务部门审核;
  6. 申请单位须在南平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企业未受环保安全处罚,未发生较大以上环保安全事故。

补助标准

建设期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购置的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补助资金额视全市项目申报情况而定)。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6、龙岩市-省级商贸服务业资金申报

申报条件

  1. 在龙岩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 积极配合商务和财政部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调查问卷);
  3. 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 项目(含各类费用)应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发生的(以凭证日期为准);
  5. 支持企业(单位)的资金,原则上单家企业(单位)不低于3000元,低于3000元的不予补助。

支持措施

1.福建省美食街城

对经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公室评选认定的福建省美食街(城)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家政服务业

(1)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员办理商业保险,按缴纳保费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60元/年·人

(2)鼓励实行员工制,对员工制家政员1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分档次奖励。其中,100人(含)以上200以下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100人,叠加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3)对受雇于某一员工制家政企业半年以上的优秀家政员进行奖励。由员工制家政企业按不超过员工数5%的比例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推荐报送。对经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评审认定的优秀家政员每人给予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7、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分级入库培育

入库条件

建立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培育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 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2. 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
  3.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2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6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20人并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4. 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 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或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50万元(农产品加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4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3. 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

(三)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条件

  1. 规上工业企业;
  2.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
  3. 企业近两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

各地市可根据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适当调整入库条件。

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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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一、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三、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四、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一般由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一般技术产品产值和技术性相关贸易组成。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六、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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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站式服务: 1.合作前详细诊断评估,对企业信息充分了解,同时对客户普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条件; 2.合作初期,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启动会,行配备由1名项目辅导老师、1名项目助理、1名专、利工程师组成的辅导团队与企业的财务、人事、研发等部门负责人会面,开展工作启动破冰,通报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 3.合作初期对暂不符合高企申报的企业提出建议,不乱来,建议企业合理规划,按照我方意见延后一周期申报,期间补足短板,内调直至达到高企条件要求; 4.确定研发项目撰写申报方向,同时开始挖掘专.利两者并行,保证专.利挖掘与研发项目方向一致,使知识产、权与研发立项互为佐证,相互呼应; 高新技术企业费用.jpg 5.协调审计事务所对企业财务账目作出指导,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归集研发费用,保证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审计报告三者一致; 6.撰写申报材料同时筛选高新技术产品,指导企业出具检测、查新等第三方证明材料; 7.项目部所有项目辅导老师对每一家客户的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内部评分,所有人打分均超过71方可最终定稿; 8.安排申报批次,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与科技部门及时沟通安排预约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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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组织包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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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福州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下发通知,鼓励用人企业、中介组织、输出地劳务部门点对点运送返区务工人员,减少其返榕途中感染风险,推动高新区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根据通知,包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工作以优先保障本区、本市、本省和省外疫情较轻地区的务工人员返岗来区就业,截止时间暂定2020年3月底省内和省外务工人员的包车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区管委会各承担一半;市内务工人员接送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协商解决。

市内务工人员接送,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市交通局,动员社会用车平台积极参与务工人员返岗接送工作,并出具接送车辆通行证,畅通务工人员跨区流动通道,优先保障本区务工人员返岗工作的交通需求。

省内务工人员接送,由区交通运输局对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将统筹安排承运公司对接,包车费用按用工企业与承运公司包车协议确定。

省外务工人员接送,企业组织包车时,需在《福州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备案后,向区指挥部提出包车申请并向高新区人社局备案。自行包车企业,由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出具接送车辆通行证;需要政府协助安排车辆的,由区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承运公司对接,并出具接送车辆通行证。包车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相关企业完成接送工作后由区人社局报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包车协议费用的50%予以相关企业补贴。

劳务输出地的政府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包车(含铁路旅客车厢)。由劳务输出地的政府劳务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区人社局申请并报区指挥部核准。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完整通知,有包车需求的用人企业、中介组织、输出地劳务部门,可下载文末附件,填写:《复工企业包车申请》《输出地输出地劳务办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车申请》


采编:廖思兴

监制:谢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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