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所需材料以及注意点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流程?第一步首先该怎

2020年申报高新企业的脚步已经接近,很多企业也开始着手准备,那 申报高新企业所需材料 有多少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细节呢?如果不明白就往下看: 一、 申报高新企业所需资料 1...

申报高新所需材料以及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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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申报高新企业的脚步已经接近,很多企业也开始着手准备,那申报高新企业所需材料有多少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细节呢?如果不明白就往下看:

一、申报高新企业所需资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人员情况说明: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以及员工花名册;

3、专项审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近三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和专利权变更文件;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科技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产品销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生产批文、资质证书;

7、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协议、人才绩效奖励制度、研发机构设置情况说明、研发试制设备明细表;

8、其他证明材料;(跟多材料预览:)

二、申报高新企业所需材料注意点:

1、财务数据规划:

申请高新企业所需材料是非常多的,其中财务这一块需要的证明材料和数据就非常庞大,因为它涵盖了研发费用、销售收入占比以及净资产、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种种需要进行财务统筹的板块,所以任务量是非常大的,企业若不提前进行规划计量,是没法及时赶上申报时间的。

2、知识产权布局:

不仅财务数据这一块要提前规划,知识产权也需要同时布局,因为知识产权申请时间较长,发明专利申请周期为2年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周期为8-14个月,软件著作权申请周期大概两个月。

3、理清人员类别

在准备申报前企业要界定好公司总人数,公司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以及辅助人员,这样在统计人员比例时才知道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

申报高新企业所需材料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搞定的,只有提前准备好资料,这样才不会在申报时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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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流程?第一步首先该怎么做?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一、企业进行自我评价 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认定标准,应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客观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二、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企业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5.经具有资质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申报表必须有主管税局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如果企业没有经验或没有专人整理资料,可寻求第三方中介公司代理申报,可节约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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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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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数的比例说明; 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⑥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第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第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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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企业应先对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来判断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其次,应制定出一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计划,尤其是针对企业弱项进行完善; 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准备的资料进行网上提交与窗口递送; 上述步骤都完成后,等待申请受理,专家评审,最后到结果公示,领取证书即可,满3年记得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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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各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至时间汇总(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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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的认定对企业的价值确实不容忽视,今年第一破的高新申报很多地方都接近尾声了,现在准备也许还可以赶上今年的最后一批申报哦,企业可不要放弃哦!

辽宁省

申报时间:第一批5月31日截止,第二批7月31日截止,第三批9月30日截止


咨询联系方式:辽宁省科技厅科技企业服务处联系人林丙峰 024-23983159;

辽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付亚男 024-31657506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辽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39-1号,群升银座1710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lninfo.gov.cn/tztg/gztz/201903/P020190311471345047927.pdf

吉林省

申报时间:第一批:2月28日至6月21日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斌 粱克 李洪波

联系电话——0431-82752795  0431-82752872  0431-82752871

传真——0431-82752871

邮箱——2166821625@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214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jl.gov.cn/xwzx/tztg/201902/t20190228_5638159.html

江苏省

申报时间:


于6月30日前、8月31日前分两批(或视情况自行选择一批次),联合行文上报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各地须将入库企业2018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汇总表、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高新区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任海玲

电  话:025—85485971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王洪荣

电  话:025—5771162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处(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0房间)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xjst.jiangsu.gov.cn/art/2019/3/1/art_48967_8251385.html

安徽省

申报时间:

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21日和2019年8月3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刘王莲 联系电话:0551-62674421,62653528

省财政厅联系人:汪 韬 联系电话:0551-68150588

省税务局联系人:高大勇 联系电话:0551-62831644

省开发中心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70012,65370029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ahkjt.gov.cn/content/detail/5c81b7e17f8b9af141f8e507.html

上海市

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每月受理,每月审核


咨询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gqrdb@stcsm.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三楼307室)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7836.htm

福建省

申报时间:

第一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第二批企业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及网络材料截止时间8月10日。


咨询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刘美,电话:0591-87912017、87881523,E-mail:liumei@fjkjt.gov.cn;

省财政厅税政处:张园原,电话:0591-87097827;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黄晶晶,电话:0591-87098748。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九层;联系人:杨显奇、王晓芳;咨询电话:0591-87645521、83778967,E-mail:fjcyzxxmk@163.com。


通知及所需材料下载地址:

kjt.fujian.gov.cn/xxgk/tzgg/201903/t20190305_4777668.ht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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