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动议是指在审判开始前提出的动议。这种动议只在陪审团不在场的地区,在法官面前提出和讨论,如果动议的内容可能会损害陪审团的利益,通常在法官的审判室提出动议,因为这个地方是私人的,对所有当事人都很方便。 禁止证据...
无效动议是指在审判开始前提出的动议。这种动议只在陪审团不在场的地区,在法官面前提出和讨论,如果动议的内容可能会损害陪审团的利益,通常在法官的审判室提出动议,因为这个地方是私人的,对所有当事人都很方便。

禁止证据是提交诉讼请求的一个理由。拉丁语"in limine"的意思是"在门槛上,"意指在审判开始时提出这种动议。任何一方的律师都可以提出这种动议,两名律师都可以提出动议,以解决与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动议的目的是要求对证据作出裁决;律师可以要求法官明确排除证据,或作出裁决该证据是可接受的,可以在审判中使用。

提出诉讼请求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试图排除证据。提起诉讼的一个常见理由是试图排除证据。律师可以辩称证据不相关或可能具有偏见性。律师可以同时以证据的可采性为理由对证据提出质疑;例如,如果证据收集或处理不当,或者对证据是否真实存在怀疑,则可以提出诉讼请求排除证据。律师可以将此作为强制手段。例如,如果辩护律师由于担心当事人的犯罪记录会被提起,她或他可以立即提出动议,要求在审判期间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将其作为证据同样,律师可能会争辩说,一类证据,如图片照片,可能会被纳入庭审,这是支持论点的理由。当律师在法庭上提交动议时,他们并不总是成功的。但是,在法官庭上陈述了他们的论点后,当审前动议在法庭上提出时,他们也可能会反对被质疑的证据。当涉及到似乎绕过法官已经决定的排除界限的证据时,律师们也会保持敏锐的眼光。例如,如果法官裁定照片是如此的生动,会损害陪审团和律师试图根据照片介绍素描,对方律师可能会提出异议,理由是根据庭上达成的协议,应将草图排除在外。

通常情况下,在法官的分庭提出诉讼,因为这个地点是私人的,对各方都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