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被判犯有大多数罪行,就必须发现行为人有适当的犯罪动机,即"精神状态"。所需的精神状态取决于犯罪行为和司法管辖权,但是某些精神缺陷可能会否定特定精神状态的存在。通常有两大类精神障碍辩护。第一类是精神错乱辩护...
要想被判犯有大多数罪行,就必须发现行为人有适当的犯罪动机,即"精神状态"。所需的精神状态取决于犯罪行为和司法管辖权,但是某些精神缺陷可能会否定特定精神状态的存在。通常有两大类精神障碍辩护。第一类是精神错乱辩护,它取决于被告的特定精神缺陷。另一类精神障碍辩护是醉酒,可分为自愿醉酒和非自愿醉酒。

如果认为精神障碍辩护是出于正当防卫的错误行为,则可以使用精神障碍辩护,被告必须证明存在某种缺陷,使他或她无法形成犯罪所需的精神状态。例如,大多数司法管辖区要求,任何被判犯有谋杀罪的人,在实施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行为时,必须具有"预谋恶意"。预谋恶意通常指的是,在实施杀害受害人的行为之前,该人曾特别意图对受害人造成至少严重的身体伤害适当的精神障碍辩护往往表现为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发生时不具备意图杀害或严重伤害被害人的精神能力,如果这种精神障碍辩护成功,不一定会导致被告人无罪,但可能会使犯罪减轻过失杀人等严重指控

如果犯罪行为被认为是由犯罪行为人过去遭受的创伤引起的,则可以使用精神障碍辩护。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几种类型的精神错乱防御测试被认可。但是,有两种规则是最为普遍承认的,多数原则是"M'Naghtens"规则,如果被告不知道他或她的行为是错误的,或者不了解他或她的行为的性质和性质,可以主张这一规则;另一种是"不可抗拒的冲动"规则,这需要证明被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或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如果醉酒会使被告处于一种不能形成犯下特定罪行的必要意图的状态,则可以将醉酒作为精神障碍辩护或者她被指控。唯一要确定的是中毒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当一个人在不知道其性质的情况下,在受到严重身体伤害的威胁或根据医生的建议摄入了一种令人陶醉的物质时,就发生了非自愿中毒。相反,当一个人意识到一种令人陶醉的物质后,有意识地服用了一种令人陶醉的物质,并且这种物质是一种精神健康状况长期存在的情况下,证明精神错乱的辩护更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