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争是当双方当事人对共同第三方的财产或金钱提出索赔时使用的一种法律程序。它是一种衡平法上的救济形式,用于确定哪一方有权获得有争议的资产,这些资产被称为股份,其托管人被称为利益相关者。对该权益享有权利的人被称...
互争是当双方当事人对共同第三方的财产或金钱提出索赔时使用的一种法律程序。它是一种衡平法上的救济形式,用于确定哪一方有权获得有争议的资产,这些资产被称为股份,其托管人被称为利益相关者。对该权益享有权利的人被称为索赔人。尽管利益相关者可以在任何类型的案件中使用这一诉讼,但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经常使用,例如当投保人死亡时,不清楚谁将成为受益人。

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例如投保人死亡,不清楚谁将成为受益人时,通常会使用互保人,只有利益相关者才可以正式启动互保诉讼当利益相关者向管辖法院提出书面申诉时开始。在申诉中,原告承认他或她可能欠下不止一方的股份,但不知道谁在法律上有权拥有该股份。通过允许法院裁决争议,该诉讼防止了涉及同一利害关系的多个诉讼。原告可以在相互诉讼期间提出独立于利害关系的其他诉讼,但前提是该诉讼与诉讼事项有关,附加诉讼要求不严重拖延诉讼程序。由于诉讼提出的诉讼请求的类型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每一案件的法官都有权决定是否审理相关事项。通常,当事人在联邦一级的民事诉讼中雇用互争当事人。在联邦法院系统内,这种诉讼有两种形式可供利益相关者使用一种是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2条;另一种是根据《美国法典》第28章第1335条允许的。第22条Interplaide要求有关财产的估价必须超过10美元,000美元(USD)。它还要求索赔人居住在利益相关者居住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另一方面,根据《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35条,Interplade必须涉及价值500美元的索赔。此外,根据§1335,申请人必须居住在不同的州。利益相关者的公民身份在28 U.S.C.A.§1335中不起作用。当利益相关者根据规则22提交申请时,他或她还必须提交一份金额相当于股份的保证金。根据《美国法典》第28卷第1335条的规定,Interleader可由至少一名索赔人居住的任何州的法院审理。提交第22条规则的利益相关者有更广泛的司法管辖权选择权。第22条可在原告或原告所在州提交利益相关者所在地,或争议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