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不同责任是什么(Different Landlord Responsibilities)?

从房东与房客达成协议的那一刻起,他或她就必须履行一定的责任,尽管这些责任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很大的不同,典型的房东责任包含在三个主要概念中。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房东责任:房东必须在租期开始前将房屋全部交付给房客...
从房东与房客达成协议的那一刻起,他或她就必须履行一定的责任,尽管这些责任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很大的不同,典型的房东责任包含在三个主要概念中。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房东责任:房东必须在租期开始前将房屋全部交付给房客。房东还必须允许房客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享受他们的房子,这称为"安静享受"的权利最后,房东必须不断确保该住宅是适合某人居住的地方。房东的责任因司法管辖区而异。房东必须确保根据租约条款及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这意味着不得成为新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时入住该房屋的任何障碍。通常,除非存在拒绝离开的保留承租人,否则这不是问题。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房东有责任驱逐滞留租户,为新租户腾出空间。房东必须愿意对其拥有的物业履行或出租维修职责。承租人享有安静享受的权利包括第二组业主责任。这意味着业主不得因直接干扰或缺乏维护而妨碍承租人合理使用物业。例如,在寒冷气候下,未经修理的暖气可能被视为侵犯了承租人享有安静享受的权利。房东有责任在引起承租人注意时纠正这些情况可居住性的默示保证可能是房东责任中最重要的一项,因为它反映了房屋对承租人及其任何客人的安全性。隐含的可居住性保证要求房东有责任确保该住宅适合作为住宅使用。这意味着住宅必须满足所有当地建筑规范,且结构合理。此外,业主必须定期维护损坏的固定装置和任何必要的公用设施,如管道。违反这些业主责任的补救措施因现场而异,但是,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一些共同点。如果房东的责任没有履行,承租人通常会自己支付维修费用,并扣留租金来支付费用。此外,许多司法管辖区规定了法定损害赔偿金,通常是租金成本的三倍,违反可居住性保证或房屋安静使用权。
  • 发表于 2020-09-03 06:32
  • 阅读 ( 754 )
  • 分类:法律法规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admin
admin

0 篇文章

作家榜 »

  1. xiaonan123 189 文章
  2. 汤依妹儿 97 文章
  3. luogf229 46 文章
  4. jy02406749 45 文章
  5. 小凡 34 文章
  6. Daisy萌 32 文章
  7. 我的QQ3117863681 24 文章
  8. 华志健 23 文章

推荐文章

联系我们:uytrv@hotmail.com 问答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