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普通法中,任何一种控制或占有不动产的权利都被称为不动产。不动产有许多种,每一种都赋予土地不同的权益。如果这种土地权益在将来某个不确定事件发生时开始,就称为或有财产这种土地权益被称为不动产,因为它只有在...
在不动产普通法中,任何一种控制或占有不动产的权利都被称为不动产。不动产有许多种,每一种都赋予土地不同的权益。如果这种土地权益在将来某个不确定事件发生时开始,就称为或有财产这种土地权益被称为不动产,因为它只有在某些可能发生但不一定会发生的情况下才产生。因此,不动产取决于未来发生的事件。

拥有任何财产的权利称为不动产。或有不动产是一种土地的未来权益。未来权益是指拥有或控制不动产的权利尚未生效,但将来会产生的权益。如果特定条件发生,或有产业将随之生效。然而,这种情况总是有可能不会发生,并且或有财产永远不会生效。对不动产的绝对合法占有和所有权被称为该财产的收费权益。或有产业通常在有关土地上授予有条件的收费权益。它是有条件的,即当某个条件发生时,所谓不动产权益的确定条件之一,是指在不动产权益发生之前,可确定的一种费用,即所有权人在不动产权益发生前可以确定的一种费用将财产"终身分给a,然后分给B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B的继承人有一个称为或有剩余的或有遗产如果A人去世,B个人的继承人将获得该土地的收费权益。但是,该权益是有条件的,但前提是,在A人去世时,B人的继承人仍在世。如果B人没有继承人,A母亲去世,则费用利息将转移回原授予人或授予人的继承人。最初,或有不动产不可转让。换言之,不可出售或转让。然而,在21世纪初,在联合王国和美国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或有遗产可自由转让。个人可自由出售其未来可能拥有和控制有关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