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企业所有者和其他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相互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和其他内幕信息。该协议通常也称为相互保密协议或相互保密协议,双方同意不披露任何不公开的信息和明确视为保密的信息。如果信息被披露或滥...
发明人、企业所有者和其他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相互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和其他内幕信息。该协议通常也称为相互保密协议或相互保密协议,双方同意不披露任何不公开的信息和明确视为保密的信息。如果信息被披露或滥用,因此,因披露而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法律追索权,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协议中通常不交换赔偿,但相互承诺保护共享的信息。

相互保密协议通常只有一到两页长。相互保密协议是通常在双方都希望进行商业交易时使用。例如,发明人可能希望将一个过程授权给企业所有者,但可能担心所有者窃取他或她在商务会议或谈判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想法。企业所有者可能需要分享商业秘密,以便发明人——她需要为自己的特定业务修改流程的信息。发明人和企业所有者也可能担心专有信息被泄露给公众。相互保密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可以让双方放心,企业所有者不会分享根据相互保密协议,在商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不能被共享。协议通常并不冗长一份一到两页的文件通常足以包含共同保密协议的所有必要条款。协议的一些要素包括定义什么是机密信息,哪些是排除在外的。例如,已经在公共领域的信息通常不被视为机密。协议还包括信息必须保密的时间长度,以及双方可利用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在建立保密关系后将共享的实际保密信息通常不包括在相互保密协议中。保密信息的定义通常很宽泛,涵盖了一般主题例如,软件开发人员可以将机密信息定义为代码,而不添加有关他所开发的特定软件应用程序的任何详细信息。有兴趣许可软件的公司可能会包括财务信息,以表明一旦机密信息被公开,它可能会与开发人员共享机密财务记录关系是官方的。虽然定义很宽泛,但在法律上足以保护双方不被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