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并入是一项普通法原则,允许将单独的法律文件中列举的条款包括在任何新创建的文件中。这通常是为了方便起见,可以在合同成立的任何情况下进行。引用并入也是讨论起草和执行遗嘱。 在起草商业合同时,引用合并尤其常见...
引用并入是一项普通法原则,允许将单独的法律文件中列举的条款包括在任何新创建的文件中。这通常是为了方便起见,可以在合同成立的任何情况下进行。引用并入也是讨论起草和执行遗嘱。

在起草商业合同时,引用合并尤其常见在普通法上,引用合并是允许将一个单独文件的内容编入合并文件中。这样做的最常见目的是避免必须经过重写先前在第二个文件中阐明的条款的过程。合并这些条款是为了方便起见只要引用所有各方都知道的现有文件,通过在合并文件中明确说明双方同意包括引用文件的条款,这些条款在签署合并文件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起草商业合同时,引用合并尤其常见。通常,同意某种商业协议的双方都会有另一份文件,其中包含与而不是重写所有的信息,他们只是引用文档例如,如果一个拥有多个物业的业主同意允许一家公司代他租赁物业,代理协议可能会提到物业及其地址的清单,并将该清单作为附录附在协议后面,另一种情况是条款的合并将以前的协议明确无误地引用到本协议中。虽然在某些法域中不允许这样做,但通过引用合并文件的另一种常见方式是创建遗嘱。通常有三个要求,即遗嘱必须明确无误地将文件作为遗嘱的一部分,必须以合理的确定性加以确认,并且必须在遗嘱执行时就已经存在。遗嘱中引用并入遗嘱的一个常见限制是立遗嘱人,为其起草遗嘱的人,必须在参考文件上签字。此外,如果遗嘱正文与参考文件之间存在冲突,则必须协调冲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