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是指目前不受版权保护的任何类型的作品。属于这一类的产品有很多种。它们可能包括以前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也可能包括专门为公众使用而设计的作品,但从未被版权保护过版权。 公共领域的作品不再受版权法保护...
公共领域是指目前不受版权保护的任何类型的作品。属于这一类的产品有很多种。它们可能包括以前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也可能包括专门为公众使用而设计的作品,但从未被版权保护过版权。

公共领域的作品不再受版权法保护通常指的是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书籍和其他印刷品。这意味着,虽然印刷品一度受到版权保护,因此被视为作者和出版商的知识产权,但情况已不再如此。在许多情况下,原出版商不再出版该作品,作者已经过世,著作权被允许过期。实际上,作品不再属于个人或实体所有。当无法确定所有权时,该作品被视为属于公共领域与印刷品一样,这一一般原则也适用于1922年以前制作的早期电影,或是由已不复存在的制片厂制作的电影。当没有证据表明今天有人是这些作品的受益人,并且可以合理地主张电影的所有权时,它们被认为是公共领域的,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获得这部电影的一个拷贝,并复制多个拷贝出售,而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除了曾经受版权保护但不再享有这种地位的作品外,还有一些作品是故意为公众使用而创作的。一些政府文件就是这类产品的一个很好的例子。除非有相反的免责声明,否则政府文件被理解为人人都可以访问和使用,不需要遵守版权。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引用了文档的某一部分,则引用将被正确引用。作为广义定义,公共领域的材料是指向公众免费提供,并且对材料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书籍、电影和其他形式的印刷品都是公共领域信息的常见例子,但基本上,任何以前享有版权但不再涵盖的设备都将被视为公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