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工作减少法》是美国于1980年通过并于1995年进行了实质性修订的联邦法律。正如该法的名称所示,该法的目标是减少需要由联邦机构、企业和公民处理的文书工作的数量,减轻日常工作人员的负担处理文书工作。1995年的修...
《文书工作减少法》是美国于1980年通过并于1995年进行了实质性修订的联邦法律。正如该法的名称所示,该法的目标是减少需要由联邦机构、企业和公民处理的文书工作的数量,减轻日常工作人员的负担处理文书工作。1995年的修订也提高了政府收集信息的安全性,在扩大公众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的访问的同时。

文书工作是特定企业或组织的大多数员工必须完成的工作《文书工作缩减法》的起源是在20世纪30年代,当时提出了许多编纂和精简信息收集的建议。1942年,国会通过了《联邦报告法》,试图规范信息收集,但该法案未能胜任这项任务,1976年,美国政府在1980年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负责审查政府的这项政策,并提出了建议

减少文书工作法案的目标是减少联邦机构、企业和公民处理的文书工作数量根据该法案,在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内设立了信息和监管事务办公室(OIRA),当一个政府机构想要从10个或更多的人那里收集信息时,它必须向内审办提交审查请求。该办公室确定信息收集是否有益,并审查将用于收集数据的形式和技术。如果信息收集被批准,该机构可以继续进行。如果没有,该机构将被迫修改其计划1995年,《文书工作减少法》作了一些修改,认识到电子信息越来越普遍,政府机构需要保护其数据的安全。1998年相关的《政府文书消除法》确立了以电子形式保存数据和以电子方式收集数据的准则,但该法没有强制要求使用电子版在存档和数据收集方面,它确实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旨在鼓励政府机构考虑取消文书工作而不是电子方式他们填写的政府文件。这些通知表明信息收集请求已经OIRA审查和批准,并且符合法案的条款。对于个人公民和企业来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减少了他们需要填写的不必要的文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