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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经成为各地推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而“提高高企认定工作质量”将成为高企认定管理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核心。从高企申报态势看,高企申报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握,主要表现为,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研发费用的核算要求列支研发费用,知识产权取得的时间、研发内容应与研发活动的发生相匹配,作为高新企业持续进行研发活动的,应考虑是否确有无形资产形成而对研发支出进行费用化、资本化的不同账务处理。
一、研发费用审计时间端口前移,确保审计确认数据、财务审计数据、纳税申报表列示数据一致
所谓“三表一致”是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中列示的研发费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中列示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列示的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一)“三表不一致”出现的原因
1、归集口径不一致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与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不一致,后者严于前者。企业的通常做法,对研发费用日常账目核算归集,采用高新归集口径,申报加计扣除时,由于加计统计口径更为严格(例如,),则导致可加计的费用额<账目上显示的研发费用总额。税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时,则可能按照趋严的标准,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调整。
2、研发人员任职时间不得低于183天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科技人员是指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由于部分行业企业流动性大,企业无法在立项之初,研发费用核算之初就预知科技人员是否能够最终满足183天的工作要求,仅能按照研发工作实际将研发人员费用归集入相应的研发项目。但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时,包括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会将不满足工作时间要求的人员剔除,由此导致报告数据与账目列示数据不一致。
(二)研发费用审计时间应早于财务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以确保研发费用列示“三表一致”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财务审计、税审进驻之前,严格对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自查,或要求税务服务机构对研发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将低于183天的人员人工费用或其他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剔除,将研发费用审计工作启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财务审计工作之前,以确保“三表一致”。
二、研发费用归集的自查、合规要点及风险提示
(一)研发支出——人员人工费列支自查、合规要点
核查方法:
1、调取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查看合同中约定员工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薪酬、保险等条款,查实研发人员的真实性。
2、查看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个税明细申报表、工资明细。
3、外聘人员的劳务费,应当通过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根据约定的人员人数、工作内容、派遣公司提交的社保缴纳清单、支付劳务费用的回款记录等相关信息,查实外聘人员劳务费的真实性。
4、约谈,从企业所列研发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人员进行约谈,询问主要从事工作内容是否与研发相关,辅助查实企业研发人员的真实性。
风险提示:2018年10月,某计算机行业企业将加计扣除留存被查资料送交税局检查时,主管税局即随机抽取《研发人员名单》中列示的研发人员,要求回答日常研发工作内容。
(二)研发支出——直接投入费用自查、合规要点
核查要点:
1、若非专用于研发,比如研发与生产共用等情况,则应作工时分配。
2、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风险提示:2017年11月,某制造业行业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比照研发项目立项报告、成果报告中的阶段实施安排,对照材料费用明细,认为企业在研发项目后期,领用材料试制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对应的材料费应当从研发费用中扣减。
三、研发支出核算应从完善预决算制度、建立工时分配的部门配合机制等方面完善
(一)完善预算、决算、立项等制度,研发费用既应关注占据销售费用比例,也应关注同比上升或下降比例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的要求,企业在进行立项、研发投入预算时,不得不考虑比例因素。由于经济下行的影响,部分制造业、生产型企业销售收入相较于2018年度出现大幅度下滑,而若企业研发活动正常进行,尤其是研发人员不存在离职的情况下,将会导致研发费用占比同比上升。而各项数据的横向、纵向比对作为企业风险监控的重要指标,若上升或下降超过一定幅度,则可能引发税局关注。若企业同比例下调研发费用,则可能造成研发费用本身的同比上升或下降幅度异常。
因此,企业应当形成完善的立项、预决算制度,在2019年度末对2020年度的研发立项规划,进行审议,包括研发人员、人数的确定,人工费、材料费等研发支出科目投入的预算,由财务部、人力部、科技部协同进行,制定完善的预算制度。
(二)计算机、医药等高人力成本行业应协调人力、财务部门建立研发人员人工费列支的工时分配制度
研发人员的真实性核查,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制度并提供完备的被查资料。涉及到同一研发人员在不同项目分配,或辅助、技术人员同时参与其他工作,需要工时分配的,应当由技术部门按月制作工时统计审批单,提交至人力部门,按照工时分配比例按项目归集人工费,并将各项目人工费按月提交至财务部门入账,财务部门应当设立研发支出——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项目(名称或编号),在研发支出科目下按项目归集研发费。
(三)制造、生产等高耗材企业应编制研发领料单、审批单并定期梳理归档
对于制造业、生产型企业等高耗材企业,企业应当编制《研发领料单》,研发部门在领用材料时即填写清楚,领用数量、所支持项目名称等信息,按项目归集。若领料时仅能区分研发、生产用,无法进一步确认所归属项目的,财务部门可在结账日之前,将相应的研发领用原材料明细导出,发至科技部门确认,并根据科技部门留存的研发领料单,确认原材料所归属项目,按项目入账。
四、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申请的常态化,避免申报年度集中获取
知识产权评分指标中,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取得方式不同,分数不同。发明作为一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著等则作为二类知识产权。企业自主研发分数高于受让,且二类知识产权在高新申请认定中只能使用一次。
企业应摒弃在申报年度集中获取的习惯,如2020年申报,需要提供2017-2019三年度资料,知识产权的获取应平稳、均衡在该三个年度。发明申请周期变长等因素也应在企业的考量内,项目研发与知识产权申请一并进行。
小结:企业高新认定、资格维持的税务监管日趋严格,高新技术企业应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归集,并留存完备的立项资料、研发费用归集资料等,证实研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重视各口径申报数据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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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作指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情 况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开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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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内注册一年以上,2007年以前(含)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仍处于原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第十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四、申报程序 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 1、申报企业按照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册内提供材料目录。 2、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统一负责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见附件),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抄送所在省辖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 3、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文档以国家级高新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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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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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基础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30%,研发人员>10% 3、产品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研发费用: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研发不少于6%,即300万 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2亿之间,研发不少于4%,即200~800万 最近一年收入2亿以上,研发不少于3%,即600万 5、识产权要求: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申请流程: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提交材料--合规性审查--认定、公示、备案 优惠政策: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减免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等。 2、每个地区的高新政策会有所不同,可以到当地的官网上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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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提高区内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请按照《2018年度石家庄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www.sjzkj.gov.cn)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月14日,项目申请书(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字样水印)书面材料报送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新平 王涛 程守光
联系电话:85093217 85093609
地址:长江大道89号高新区科技局51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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