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证的技术领域和申请材料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也是大力扶持,给出了许多的奖励政策,那么高新企业认证的技术领域有哪些呢?高新企业认证的申请材料有...

高新企业认证的技术领域和申请材料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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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国家也是大力扶持,给出了许多的奖励政策,那么高新企业认证的技术领域有哪些呢?高新企业认证的申请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技术包括: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技术包括:医药生物技术 ;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及制剂技术;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技术包括:民用飞机技术;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

4、新材料技术

技术包括: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化学品

5、高技术服务业

技术包括: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工业设计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技术包括: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利用;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技术包括: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监测技术;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技术;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技术包括: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技术;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汽车行业相关技术。



申请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几个部分: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申请要求为准。

申请要点

1、6个软件著作权或6个实用新型或1个发明专利。

2、企业需要提供三年内的12份销售合同。

3、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提供公司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辅助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务合同(提现岗位及支撑,没有就调整)、学历证明复印件。

5、由技术人员配合调整技术材料,完善立项报告、研发文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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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需要什么条件?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作指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情
  况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开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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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内注册一年以上,2007年以前(含)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目前仍处于原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第十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四、申报程序
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申报;
1、申报企业按照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册内提供材料目录。
2、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统一负责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意见表(见附件),并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抄送所在省辖市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
3、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电子文档以国家级高新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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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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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1、基础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30%,研发人员>10%
3、产品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研发费用: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研发不少于6%,即300万
最近一年收入5000万~2亿之间,研发不少于4%,即200~800万
最近一年收入2亿以上,研发不少于3%,即600万
5、识产权要求: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申请流程: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提交材料--合规性审查--认定、公示、备案

优惠政策: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减免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等。
2、每个地区的高新政策会有所不同,可以到当地的官网上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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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购房新政落地 不限户籍 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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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人才安居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解决好人才普遍关心的购买商品住房问题,12月19日上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召开通气会,就11月6日出台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作了详细解读。

具体来看,《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六类:一是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二是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三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四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五是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六是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据介绍,人才需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人才购房证明》是专门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开具的购房证明,不同于普通购房证明,人才凭此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优先选房。市级出具的《人才购房证明》可在全市通用,江北新区等区级出具的人才购房证明限在本区内使用。
 
在人才优先供应的房源比例方面,2020年1月1日开始,全市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个商品住房项目每批次优先供应人才的房源为上市销售量的20%-30%。原则上,每批次上市量不足100套的项目,人才优先供应比例按20%计;100套以上的项目,人才优先供应比例按30%计。
 
每季度末月20日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企业公众号等平台对社会发布下个季度拟上市商品住房信息。具体上市项目以完成预售许可(现售备案)为准,同时,项目开盘信息还将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推送给人才。
 


根据人才和其他购房人的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人才和其他购房人)超过上市房源数时,将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摇号确定入围优先选房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号;第二轮摇号确定未入围人才和其他购房人的选房顺序号。对于未入围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优先选房,该部分人才可以报名参加该楼盘其他购房人摇号,也可以轮候本项目下一期开盘时参与优先摇号选房,或者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
 
不需要摇号的项目通常在开盘当天也会多名购房人集中选房,也需要排个选房顺序。开发企业会根据项目的销售方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值得一提的是,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选房过程中放弃的,人才仍可在《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内申购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放弃的房源则由其他购房人依次递进选房。


 观点:


对于吸引人才,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注重配套和“细节”。优化既有限购政策,降低部分群体的购房和租赁人才安居房的门槛,进一步配合地方人才政策,增强人才吸引力。值得警惕的是,简单地吸引人才或者通过住房留住人才,或许只会导致房地产市场波动,更应该做好吸引人才后如何留住人才的准备,产业发展是引才关键,吸引人才更需要当地产业的支撑,为人才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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