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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不是马上就能明确定下来的。需要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如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情况、有多少专利证书、有没有进行实际的研发行为活动、企业人数、公司名下交社保的实际人数、企业的财务情况、企业是否呈成长状态,再有企业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是否被惩罚过等等。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8大必要条件,在某项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都将有可能导致失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是“企业创新体系”认证,所有企业进行高新认定申报后,仍有许多持续改进和优化的空间,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和高新企业认定要求,做好研发规划、科技人员、知识产权规划、研发部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新企业更名手续、财务数据等项目数据。
实际上,相当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情况是,这几方面人员往往是交叉的,尤其是在具体研发工作中的作用是很难区分,这样在具体认定评估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这个问题,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高新企业认定。如果找代理机构不同地域、不同的企业规模收费也会不同。
小结,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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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这是最低要求,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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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一下:公司申请高新企业名单对员工文凭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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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计〔2019〕21号),经研究,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20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级研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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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研发中心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企业。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和自主技术研发,能为中心建设运行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条件保障。企业诚信经营,发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等行为。
2.在申请认定时,企业已建立中心的组织架构,中心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明确,有一支较稳定的研发队伍。其中,负责人具有承担研发中心带头人相应的品德、能力和业绩,专职从事研发活动人员10人以上,或占企业在册职工比例10%以上。
3.中心拥有自主研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必需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其中,科研场地相对集中,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专用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和农业企业100万元以上。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中心的,企业专用科研设备原值总额占比不低于80%。
4.中心科研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财务实行单独建账核算,所需经费纳入建设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上一年度自筹研究开发费用投入200万元以上,农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以上也可以申报。
5.中心具备较好的研发成果基础。申报前,依托企业已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企业自主立项技术创新项目等3项以上);取得一批科研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登记(奖励)成果等3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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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向江干区科技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
3.依托单位上一年度(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企业研发活动情况)。
4.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
(1)研发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2)研发中心科研设备情况;
(3)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4)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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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
2.申报方法。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申报,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页进入研发中心模块进行申报,并上传有关材料。企业申报成功后,在申报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后,于6月5日前交江干区科技局,工业类企业交至西子联合十楼1015室,农业类企业交至西子联合十楼10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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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
1、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
王晓燕 87086273
王立华 85394613
2、市科技局农社处联系人:
毛宇骁 87024858
3、网络技术咨询:
0571-87054113
江干区科技局高新科(工业类)联系人:
86972247、 86972240
江干区合作科(农社类)联系人:
86972241
附件:1.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表
2.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3.企业研发活动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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