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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实行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政策后,无论是从认定条件、程序细则还是评审要求等方面,均发生了重要变化。政策的改变造成很多企业措手不及,最终因种种原因导致失败。失败并不可怕,针对原因做出适当调整,以获取明年的成功才重要!小编总结了一些申报失败的原因,也请教了一些规避这些问题的方法。
企业不能通过高企认定的几种可能
1、企业成长性不够好,且授权的知识产权少于10个;
2、研发费用日常做账不规范,被税务抽查后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明;
3、总收入中,贸易性质产品的收入占比较大;
4、在做专项审计时,从成本中挖掘研发费用;
5、网上申报时,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
高企认定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来年,如何准备?
了解新政策是当务之急
对于操作过高新认定的企业都知道,高新认定本就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专业化“的工作。
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持续了8年的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进行了重新修订。
此次重新修订后更是让很多企业感觉到了高企申报的难度大。故充分了解新政策是当务之急
知识产权是重中之重
根据高企认定的评审指标我可以看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分值占据了60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对高企认定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1、质、量并重
今年新政策对知识产权的评分作出较大调整,不再量多就能拿高分,质、量双优才能得高分。
这个质就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相关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发明专利的得分高于实用新型或软著)。
2、讲到量,不得不讲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今年高新认定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
即:一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只能用在一项产品(服务)上,且知识产权必须授权。
所以一些企业在成长性不好的情况下想通过认定,则必须要在知识产权数量上做足功夫。
满分档需要企业平均每年5项以上(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至少需要15项以上专利及对应的产品才能达到满分档)。
所以知识产权数量少的企业,尽快启动实用新型和软著的申请(实用新型从申请到授权一般为6-9个月,软著一般1-2个月)。
日常研发辅助账清单
2016年新政策要求,企业除准备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以外,还需提交研发费辅助账清单,其中关于研发费数据需要与汇算清缴的研发费金额保持一致;
若年度审计报告,管理费用下对研发费用有单独列支,建议要达到高企对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求。
所需提交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来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国际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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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同时在项目申报、科技融资、企业上市等方面享受特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评价方法:(须70分以上,不包含70分) 序号 指 标 赋值 1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 成长性指标 20 合计 100 上述的评分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6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4个实用新型专利。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 [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四.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20)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五.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六.上年度的高新产品(技术服务)收入要占总收入60%以上.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此次高新认证重要就是上述几项硬性指标, 请根据情况做准备.
根据《关于促进自贸区人才发展、优化升级“创业江北”人才计划十策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办法,《江北新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江北新区(自贸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享有经济贡献类企业举荐权限和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企业举荐权限的企业举荐的创新类人才。
(一)举荐条件
1.企业条件:在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开通社保账户缴纳社保,符合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2.企业举荐权限:
① 经济贡献类企业举荐权限:上年度税收1亿元以上的企业,可举荐2名创新类人才;上年度税收1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可举荐1名创新类人才。
② 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企业举荐权限: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创业类领军人才,每人可举荐1名其核心团队人员成为创新类人才。
3.被举荐人才条件:
被举荐的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②创新创业成果突出,但受学历、资历、年龄等限制,无法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优秀人才;
③在新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人才。
(二)支持政策
被举荐入选人才,参照新区E类人才享受人才安居购房服务、租赁补贴、协调子女入学等政策。
举荐材料由人才所在企业统一扎口,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申报表》;
2.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开户及缴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3.人才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及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举荐公示等相关材料)。
1. 组织申报:申报通知发布后,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汇总报送至企业所在产业平台或街道;
2. 资格初审:产业平台和街道对照申报要求,对企业和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汇总填写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一览表,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94423122@qq.com,纸质材料报送党群工作部;
3. 资格复审:党群工作部汇总通过初审名单,会同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复核,形成建议入选名单;
4. 公示兑现:建议入选名单报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批准,确定为新区高层次创新人才。
1.所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18:00。
2.申报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企业和人才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扶持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黄斌斌,88029273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申报表
2: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企业举荐创新人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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