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国家和省市的众多优惠政策,相信很多企业都想申请高企认定,那怎么申请呢?
第一步
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
第二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第三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简称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五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注:(企业自选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第四步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组成专家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合规性审查
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等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2
独立评价
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主要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
3
综合评价
在各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1.认定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实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备选专家应不少于评审专家的3倍;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
3.认定机构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1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开展认定评审工作。
第五步
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第六步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步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以申请北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 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 构进行核实处理。
···································^^····································
···································^^····································
1、产品服务属于2016年颁布的新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新领域是: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注:其产品技术领域要细化到四级目录,大家可以对照)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6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6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个植物新品种权。 (特别备注说明:①专利的所有权归属必须为公司,如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可通过转让或变更把所有权变为公司;②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企业,只要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以上两种企业都可以申报高企;③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至少要满1年,才可以申报高企;④属于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全额拨款的,不可以申报高企,如果是自负盈亏的,可以申报高企;⑤财务上由母公司控制,不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分公司不可申报高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子公司可以申报高企;⑥税务上属于查账征收的企业可以申报高企,税务上属于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可以申报高企;⑦知识产权须与企业产品的关联度要紧密。⑧商标与外观设计专利不计算在内,1项软件著作权等同于1项实用新型专利。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与相关科技人员总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以内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d.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e.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滨江)注册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企业。政策申报所涉资金指发生在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费用。
二、申报内容
根据《实施意见》的条款,申报内容主要包括:
(一)房租补贴。指与《实施意见》第一条所对应的项目。2018年之后新成立或新引进的企业。
(二)流片、IP、EDA工具补贴。指与《实施意见》第二、三、四条所对应的项目。
(三)首购首用补贴。指与《实施意见》第五条所对应的项目。
(四)技术服务平台补贴。指与《实施意见》第七条所对应的项目。
(五)贷款贴息补贴。指与《实施意见》第九条所对应的项目。2018年之后新成立或新引进的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以企业(含各类独立法人单位)自愿为原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相关凭证材料原件需现场核验。
(二)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类申请已获各级财政扶持,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23日
联系人:区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王方圆、张瑜,电话87702217、81187763。地址: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2楼1237。
附件:2020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申报材料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信局
2020年6月2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和下载附件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