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企业申报材料应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北京市实施方案要求准备。高新认定材料一式五份,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 为...

高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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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材料应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北京市实施方案要求准备。高新认定材料一式五份,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 为复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

一、《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申请书》。按要求盖章、签字;需中介机构盖章、签字处必须盖章、签字。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 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 限);

注:审计报告必须完整,可以是复印件。如材料过多,可只附主报告。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应提供知识产权清 单,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应提供企业人员花名册,其中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应提供其学历证书复印件,如人员太多可提供部分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不用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劳动合 同。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的技术成果如在近三年内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视为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本部分内容建议企业列表说明。

  (1)表格内容应包括:序号、成果名称、转化方式(如产品、技术服务、样品、样机)、转化时间(统一为:2007年—2009年)、转化结果(即 具体的产品、技术服务、样品、样机名称)、证明材料(对应于转化结果的检测报告、合同、销售发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2)对应表格中“证明材料”项中的文件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技术合同(技术销售合同)、检测报告、3C认证、9000认证、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

4、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项目应有立项报告。

  对每一个研究发开发项目情况表应对应提供一份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2)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

  (3)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

  提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书面合作协议等。

  (4)研发机构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说明公司相关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情况,列出相应的研发设施和设备,并(对主要设备)提供资产证明(如购买时的发票等)。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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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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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具体你可以搜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更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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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 
 自行选择符合《工作指引》条件要求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等内容进行专项审计;提出认定申请,将以下材料报送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证明;环保达标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认定四批。每年的一、四、七、十月的最后一天分别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设区市科技局每批次推荐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选择不少于5名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并在“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填写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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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关于认定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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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型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精神,按照《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评审要求,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对区内申报的企业进行认真评审,并报省科技厅审核备案,经省科技厅批准,认定河北坤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96家企业为石家庄高新区2016年度第一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石家庄高新区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石家庄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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