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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6月的到来,今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时间已经过去,而2020年广东第二批高企认定申报的截止时间将在7月10日;因此,符合高企认定申报条件,且希望在今年通过的科技型企业应尽快整理好对应的申报资料。
目前,还有很多有申报广东高企认定意愿的科技型企业,都不清楚2020年高企认定的申报条件,想要了解具体内容的企业可以在网上搜到对应的信息,或直接联系广州高企认定代理机构——广州诚粤,获得2020年广东高企认定的专业咨询意见。
同时,有的企业会问: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认定呢?答案是可以的,不过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然后再处理广东高企认定的工作。
另外,据说2020年广州高企认定审核将更加严格,寻找一家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代理高企认定,通过率更加有保证!广州诚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为高新产业中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与辅导、技术服务与咨询、科技信息咨询、科技创新服务、科技交流活动策划、知识产权体系建设、 研发投入财务体系建设等各类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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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高新补贴政策 : 1、政府奖励资金: 30万元- 100万元; 2、企业的所得税率从25%降到15%; 3、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财政资金奖励; 4、银行提供500-1000万的贴息贷款两年;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升至175%; 高企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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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好处多多: 1 首先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单位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有利于资格的认证,对产品的竟投竟标可以带来较大的推动效应 3 有利与产品的宣传及品牌化认证 4 有利于企业人才引进 5 有利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6 有利于企业创新基金的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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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学软件测试的话在深圳这一边发展比较好咯! 因为在深圳这一边的发展空间怎么说都比广州那一边的发展空间大! 广州那一边的消费和深圳的也差不多都是那一个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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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科技,长于金融;精准服务,极致执行。
穗科创字〔2018〕138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广州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等3个平台均完成注册登记。
2018年广州市高企申报认定分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上午8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8时(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各区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
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申请材料要求等请按照《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应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负真实性责任。各区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见《省认定通知》),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逐一上传。
三、形式审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材料集中报送至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市高新技术企业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将由市科技创新委向省高企认定办推荐报送。受理窗口不接受企业直接申报。
四、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部门有问题请联系市科技创新委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问题的最终解释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为准(各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省网信办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34264。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pdf
2、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1日
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于2015年6月,根据穗府办(2015)26号文《实施意见》,在省科技厅的支持和市科创委的主导下,及各科技企业和机构的需求下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设立。针对服务实体经济,破解企业创新创业等需求构建“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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