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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办吧,钱不是白花的,高新企业要求专利数量,专家数量,普通企业建议找代办做,虽然有点贵,还是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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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公司都会选择申请高新企业。高新企业认定的好处:1.招投标业务 2.税收优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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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转行软件测试不难,难的是你能下定决心转行
软件测试是一个入门比较简单的职业,年龄上也没有太大限制,这个岗位像医生一样越老越吃香的岗位,在一线城市刚入行薪资待遇在8-13k,有个两三年经验能拿到1.5k以上,薪资和技术是成正比的,毕竟是IT技术岗。
最难的是你能下定决心转行,对于转行者们来说,最担心的就是转行失败,找不到工作。
其实像28岁这个年龄已经有足够的社会经验了,这至少已经具备了软件测试这个岗位所要求的软素质能力,包括沟通、自学能力等,也是最好找到工作。
另外,因为互联网行业发展很快,技术更新也很快,软件测试技能要求在逐渐提高,转行要尽快,而且入行后需要持续学习。
在转行前,你需要做好这几个准备:
从头开始并不可耻,更多时候,它意味着对舒适区的打破,对自己的一种挑战。
也意味着,我们离理想的自己,更近了一步。
转行这个词大多数人都不陌生,这就是实在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情,没有多少人是一个事业做一生的,可能你说研究那啥的先驱们是一生奉献给了科学,不要做杠精好吗,你看到这篇文章,说明你我都是普通人,都是辛辛苦苦在社会上打拼,需要养活自己的人。
别说你没有能力研究那什么弹,即使你有,一辈子待在大戈壁,飞沙走石,荒凉无比,不能联系任何亲人,你会去做吗,显然不能。
几千年前,人们看到大白天的天空突然黑了下来,以为是天谴降临,亡国之兆,黎民开始祈祷,祭祀,苦苦哀求上天不要动怒;几千年后,那TM是月食,来一次月食,万人空巷,一个个拿着手机自拍,因为什么,因为在有人研究出了它是什么,并且你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了它是什么,所以你不恐惧
1、手头上现在的工作已经熟悉了,突然接触一个陌生的领域,不知所措,不知从何下手
2、担心自己28岁的年龄太大了,转行软件测试太晚
首先,我们来说说这个陌生的领域,其实本没有绝对陌生的领域,你如今从事的工作怎么得来的?你毕业那会选择的!可是当时的你真的知道你的工作是什么吗?你不知道,但是那时候的你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都敢做尝试,陌生就陌生,想着去做做也没什么,于是你带着新鲜感和十足的干劲来到了岗位上,但是工作乏味,薪资不高,你越来越没有激情,逐渐在舒适圈中迷失自己,突然有一天你惊醒了,想要改变自己,这一刻的你和刚毕业时候的心气是相同的,只是那时候是学业模式向社会模式转变,这一刻是社会模式向另一个社会模式转变,但是环境变了,这个环境在短短几年时间消磨了你的意志,你想换行,想涨薪,柴米油盐让你不敢突然放手自己工作,但是你又不想这么年轻就每天精打细算柴米油盐,你也想多赚点钱,偶尔出去旅游,出去浪。
首先你得有经济实力呀,你考虑转行,说明软件测试这个行业,必然是要比你现在所作工作赚的多的,否则谁傻嘛,你有了这个念头,就去做,不折腾还叫人生了?穷人折腾的成本更廉价,折腾好了,不说大富大贵,小康生活总能有吧,没折腾好,大不了你还是个穷人,你又能损失什么,很多人也是转行来的,本来也是充满了恐惧的人,随后一想,兜里都就没超过200块过,怕什么的,如今我的很多学员毕业三个月,看着自己工资二倍于大学同学,小日子还觉得挺舒服的。但是要记得,这是一门新技能,有缺口的行业,可以涨薪资,不是成功学大师给你讲那一套一夜暴富,听懂掌声!!!
年龄的问题你也要好好考虑一下,我记得看到过一个问题,说做一件事最好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最热的回答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我不是药神,里面有一个血淋淋的现实,只有一个病,叫穷病!
如果还是想不清楚的话,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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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体近三年及申请当年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授权6件以上或计算机软件登记6件以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提必须拥有专利,企业可通过申请、转让、许可的方便获得专利权,前期签订服务合同,待获得专利证书申请认定)。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流程 第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数的比例说明; 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⑥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第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第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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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创新创业促进产业
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请问小编 今天给大家介绍咱们柳梧新区的哪项政策呢?
今天呢?小编给大家宣传推广一下: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创新创业促进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柳梧街道办、各局(办)、柳梧城投公司、柳梧投资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柳梧新区在孵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有效聚集主导产业领域内的创新要素、形成集聚效应,根据2019年第十二次中共柳梧新区管委会工委会议精神,现将《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柳梧新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16日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关于创新创业促进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促进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以创新带动创业,构建资金链引导创新创业链、创新创业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设立“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并实行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
第三条 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公正合理、注重绩效、科学监管”的原则,项目选择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创新能力”三个优先,重点支持转型提升、做大做强和创新引领三大类项目。
第四条 引导资金以补贴的方式对审批通过的项目进行扶持,其资金由双创办、财政局按项目任务书和实施进度予以拨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引导资金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由双创办牵头,会同财政局共同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双创办负责提出年度预算建议、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财政局负责引导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审计、绩效评估、办理资金拨付;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项目进行审核。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请引导资金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入驻在高新区双创载体(在拉萨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站上备案过的载体)内的在孵企业。
2.必须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注册地在拉萨高新区且依法纳税的企业。
3.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第七条 扶持的产业领域:
项目须属于高原生物、数字信息、特色文化创意、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
第四章 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八条 研发类项目补贴
1.申请研发类补贴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
(2)具备承担科技项目的综合能力,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具有良好信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60%。
(3)项目必须是针对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4)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5)项目总经费预算不低于50万元,且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
(6)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7)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8)项目单位必须编制项目申报书与项目预算书。
2.扶持方式:
(1)引导资金以补贴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补贴资金为无偿投入。
(2)单个项目安排补贴资金的额度为项目经费总预算的25%,最高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高新区本级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第九条 技术改造类项目补贴
1.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核准或备案。
(2)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已到位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
(3)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5)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6)项目单位必须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
2.扶持方式和额度
(1)专项资金以投资补助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为无偿投入。
(2)单个项目安排补贴的资金额度为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5%,最高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高新区本级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
第五章 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 引导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项目入库由企业申请,双创办审核建立。
第十一条 双创办每年发布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入驻的双创载体申报。
第十二条 各双创载体对申报单位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向双创办进行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三条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双创办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及项目预算进行评审、论证。专家组由科技、产业、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以及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评审、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专家评审费从引导资金中支出。
第十五条 双创办依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进行现场考察后确定拟扶持项目,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双创办加强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跟踪管理,财政局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评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通过审批的项目,其资金由双创办、财政局按项目任务书和实施进度予以拨付。项目任务书签订生效后拨付首笔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补贴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结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支出绩效跟踪情况,拨付补贴总额的30%;项目通过验收和绩效评价后拨付剩余的20%补贴资金。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滞留、挪用、截留引导资金或以任何名义收取项目咨询费、管理费等。企业收到引导资金后,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违规骗取、使用引导资金的企业及个人,将全额追回,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以后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条 财政局对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进行绩效评审,评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引导资金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期限暂定3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双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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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白 玛 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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