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律中,"明显和当前的危险"一词反映了一种在法庭上用来确定限制言论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标准,直到1969年才被"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的概念所取代,他们认定,如果言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明显的、现实的危险,就不会被视为...
在美国法律中,"明显和当前的危险"一词反映了一种在法庭上用来确定限制言论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标准,直到1969年才被"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的概念所取代,他们认定,如果言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明显的、现实的危险,就不会被视为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权限制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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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公文包的商人这句话来自《申克诉美国》,《美国判例汇编》第249卷第47卷(1919年)一案其中,针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而制定的关于"颠覆活动"的限制性法律受到质疑。在本案中,一名向征兵年龄的男子散发反战小册子的男子声称他有权这样做,因为这些小册子受言论自由法的保护。奥利弗·温德尔法官为最高法院撰文小霍姆斯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事实上,政府有权管制对安全构成明显威胁的言论。他举的例子是,在没有火灾的情况下,在拥挤的剧院里大喊"着火";他认为战时对言论的限制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国家安全问题这一概念在1919年至1969年期间被应用到一些案件中,在这些案件中,人们为了公共安全而违反了旨在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煽动暴动或私刑暴民以及公布秘密特工的身份等行为被认为是一种明显和现实的危险,因为它们对个人构成了危险尽管明确和现实危险的概念在美国法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的言论方式开始演变最高法院和其他法律倡导者开始更多地支持减少对言论的限制。他们认为,政府不能压制异议,尽管它仍然有权限制言论,这可能导致立即的无法无天或人身伤害。随着Brandenburg诉俄亥俄州395 US 444(1969年),这一概念被改为"迫在眉睫的无法无天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发放反战宣传册之类的言论本应受到保护,但在执法部门有机会作出回应之前煽动非法活动的言论将不受保护。因此,煽动私刑暴民的言论等情况仍可能受到法律的限制。